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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检察院:
以高质量检察助推高质量发展
  ■ 通讯员 肖明俊 任廷彪 沈鑫 王淼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职责,重点围绕铜仁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加大办案力度,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以法治保障服务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
  近年来,铜仁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检察工作主动置于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中去谋划和推进,依法能动履职,奋力为推动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
  打造检察品牌有声有色
  铜仁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推进铜仁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重点围绕“三区两江”(梵净山、佛顶山、麻阳河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乌江、锦江)生态环境及资源,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为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着力抓好锰污染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守护铜仁绿水青山提供司法保障。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关于推动锰污染治理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意见(试行)》的基础上,通过融合履职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全市各类涉锰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厉打击,对锰污染“零容忍”。建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绿色发展模式,从源头治理入手,与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锰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工程跟进监督,以有效监督推动有效治理。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引入“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理念,将处罚、教育、修复相结合,通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污染责任人承担生态损害和惩罚性赔偿民事责任。
  积极打造“梵天净土·益心为公”铜仁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坚决当好守护梵净山的法治卫士。严格落实《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加大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强化市县联动执法,依法从严打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的“梵净山生物多样性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筑牢长江流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托“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发现污染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类刑事犯罪案件能力,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追加民事责任,提高生态环境违法成本,让生态环境违法者承担“刑民双罚”的沉重代价。紧盯“一山两江”生态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入推行“检察+生态修复”,探索建立“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违法犯罪突出“打”、对环境污染注重“防”、对资源破坏着眼“护”,着力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供司法保障,严格司法为美丽铜仁添彩,坚决守护梵天净土、绿水青山。
  加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在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依法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检察建议不依法整改的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主管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保障绿色发展见行见效
  持续做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规范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用足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涉案企业定制个性化和针对性的合规整改“套餐”,结合案件背后反映出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短板等问题,积极探索制定行业合规指引,做好合规整改“后半篇”文章。
  持续多层次多元化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从严打击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针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或骨干人员涉案的,综合考虑企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的社会作用,通过实地调研、公开听证等,审慎作出司法决定。及时解决好民营企业各类合法诉求,为民营经济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严惩危害农村基础设施、损害农民利益等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加大农民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并协同市妇联、市团委等部门融合履职,全方位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民族村寨、特色村寨、传统村落等的公益保护力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推动党建引领走深走实
  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履职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往深里走,不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党建引领,优化政治生态。推进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检察办案融合发展,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研讨,推动检察干警接受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确保全市检察队伍更加忠诚、更加纯洁、更加可靠。
  筑牢从严治检“防火墙”。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推动“逢问必录”成为常态。常态化开展廉政约谈和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注重抓苗头、扯袖子、敲警钟,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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