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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兴虎(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发挥检察职能 强化服务保障

  ■ 记者 钟明秀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法律尊严的职责,而检察官作为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在促进法治建设中有着重要作用。”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检察官何兴虎说。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如何使检察履职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高质量检察工作促进法治贵州建设?何兴虎有自己的看法。
  “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何兴虎说,检察干警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履职担当,始终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使命。
  在具体履职中,何兴虎对自己作了严格工作要求。在民事检察方面,要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的护航法治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民利等专项监督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和理念,通过检察和解等方式,推动案件当事人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行政检察方面,要创新开展好行政违法监督工作,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组织听证等形式,切实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案件质量和效果上狠下功夫,让办案成效可感、可观,经得起考验。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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