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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检察: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
  本报讯(通讯员 张著维)2023年以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涉嫌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犯罪的152名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促成43起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理念先行,拓展“小案”办理维度。秉持刑罚谦抑性,奠定“小案”从“宽”的总基调。以提升办案效果在绩效考评中的比重为契机,坚决破除“重打击、轻保护”“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等惯性办案思维,切实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小案”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率达24.79%。增进司法恢复性,力争“小案”达成“和”的目标。在办理每一起“小案”过程中,坚决杜绝“程序了结、程序空转、机械司法”,通过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内聚外联,完善“小案”办理机制。检务督察嵌入化,催生“小案”精办内力。积极探索“管人+管案”相结合的“嵌入式”检务督察模式,对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实施精准化、近距离、同步式内部监督,促使承办检察官在办理“小案”过程中,做到“小案”不“小办”,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增强“小案”快办合力。承办检察官在预审查过程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并开展退赃退赔、刑事和解等工作,以确保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以小博大,彰显“小案”办理效能。制发“小建议”,参与“大治理”。结合“小案”办理,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如该院在办理黎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部分单位在联动履行反家庭暴力惩处、服务、宣传、监督等职能方面存在堵点,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存在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开展“小宣传”,发挥“大功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和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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