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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当好弱势群体的“娘家人”
  ■ 记者 牟岚
  “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的帮助是给我雪中送炭啊!”1月5日,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司法救助当事人姚先生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突遭横祸六月寒、政府恩情三冬暖”。
  原来,本案当事人姚先生于2022年4月被洪某因琐事纠纷刺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属重伤二级。通过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法院判决洪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赔偿姚先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洪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时查明,洪某名下仅有财产1530.01元可供执行,这无疑让靠打零工为生的姚先生的生活雪上加霜。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报请上级支持,最终经贵阳市委政法委审批通过,同意给予当事人姚先生司法救助金5万元整。
  这只是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一个缩影。
  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7年,27年来,贵阳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援助案件数,从1997年的94件,增长到2023年的8352件。
  据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文正介绍,2023年贵阳市的法律援助工作重点瞄准了特殊对象强化援助服务。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低保户、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对特殊群体放宽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程序,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优先受理,优先指派”。
  援助范围包括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因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请求民事权益保护、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等类型,基本涉及了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
  “除了到法律援助中心,市民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文正说,目前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各项便民措施,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在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深化法律援助,申请便民服务措施方面,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全市通办”新模式,引导申请人可以通过贵州法网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与此同时,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试行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容缺受理”,法律援助机构对“具备法律援助申请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申请材料欠缺”的法援申请实行“容缺受理”;出台《贵阳贵安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的流程。
  据统计,2023年贵阳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52件,其中办理刑事援助案件6432件,民事行政援助案件1920件,提供法律咨询9468人次。办理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共计42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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