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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昌梅:用心服务解民忧
杨昌梅调解损害赔偿纠纷。

■记者 廖尚海
  凯里市西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1年12月升级打造,由杨昌梅担任调委会主任,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经她调解的矛盾不胜枚举,她以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因工作突出,杨昌梅先后获得了“平安凯里建设先进个人”“凯里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称号。
   调解矛盾3000余起
  “喂,你好……这个钱对方肯定要退你的。”新年伊始,一大早记者走进位于凯里市西门派出所的西门街道调解委员会,杨昌梅打着电话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电话里,杨昌梅言简意赅告诉当事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条款,当事人之前交付的3000元保证金应一分不差得到退还。
  “这是一起典型的无效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杨昌梅向记者介绍,凯里市西门街道辖区位于闹市,近日辖区市民陈某从女子张某手中承租了一当街门面,两人签订了合同,陈某缴纳了3000元的保证金。
  经营不久后陈某却遇到了麻烦,该门面实际持有人找到陈某告知,张某只是前一任承租人,房屋租赁应和自己重新签订。
  实际情况也正如房东所说,陈某便找到张某,要求解除之前签订合同,并退3000元保证金。但张某死活不退,按照张某的说法:“如要退,必须继续跟自己租。“陈某多次和张某就此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找到了调解中心。杨昌梅受理该起矛盾纠纷后已进行了初步调解。无奈,张某依旧固持己见,就是不退保证金。
  采访间隙,陈某又打来电话。接完电话后,杨昌梅马上给办公室的同事说:“刚才这个纠纷解决了,记录下,当事人陈某保证金已如数退还。”
  原来记者来之前,杨昌梅已给张某打过电话并释明法理。张某经过考虑后将保证金退还。
  自2011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多年来,她受理了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纠纷高达三千多起,平均每年受理三百多起,日均一起。
  总结提炼“五步工作法”
  从上述的矛盾纠纷调解可以看出,杨昌梅是有着扎实的工作能力和方法的。而这十多年工作下来,她确实也总结了一套宝贵的实战经验,杨昌梅称之为“五步工作法”。
  在杨昌梅看来,矛盾纠纷既有共性,也有差别。“五步工作法”不能按部就班,须“对症下药”。
  杨昌梅总结的“五步工作法”分别为情绪稳控法、趁热快调法、共情换位法、分时分段法、委托代理法。
  情绪稳控法即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努力取得当事人信任,有效稳定当事人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纠纷激化。就像在调解一起因“错认尸体”产生的矛盾纠纷中,数十人情绪极为激动,如不首先安抚情绪,矛盾会很快升级。
  杨昌梅是苗族,会讲苗语。而黔东南为苗族侗族聚居地,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使用苗语进行沟通,往往很快就能拉近与对方的距离,气氛很快得到缓和。这一点,杨昌梅屡试不爽。加之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热情耐心的诚恳态度,情绪稳控法被杨昌梅发挥的淋漓尽致。
  趁热快调法也是自己在工作中总结的一套工作经验,杨昌梅认为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损失明了的情况下,引导双方本着自愿协商、节省时间、减少损失的原则,一次性快速将纠纷调解成功,这种方法大多运用于商业活动纠纷中,且因该矛盾纠纷常常困扰双方的正常经营运作。
  共情换位法,杨昌梅认为在调解过程中,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促使双方真心交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作出让步,进而化解矛盾。杨昌梅介绍,不久前受理的一对夫妻的婚内纠纷因一些家庭琐事而起。杨昌梅作为已婚女性,拿自己生活中同样的话题和矛盾举例开导双方,最终夫妻破镜重圆。
  分时分段法主要是运用在一些积累矛盾久远纠纷的调解中,在双方对损失不能准确预估或心理预期过高而一时难以谈妥时,可采取分时段、分阶段处理,没有争议或损失明了的赔偿项目先行结算处理,其他损失待明了或另行协议达成后再履行。
  “有时候,旁人的一句话比我们苦口婆心的调解更有用。”谈及委托代理法,杨昌梅深有感触,尤其在对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时,要尽可能让当事人委托亲友中有威望、懂法律、明事理的人代理或参与调解,这也算是调解员在调解中集中力量“攻克”矛盾双方调解人员的中坚力量,做通这些有威望代理人的工作往往能事半功倍,使调解更有针对性,避免情况反复。
  “总之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公正公开地进行调解。”杨昌梅告诉记者,作为调解员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必须在法律的前提下,强不畏,弱不欺,机智果断,面对突发性事件,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制止事态扩大。
  杨昌梅始终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不断创新调解方式、丰富调解手段,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实现以调促和,全力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体现了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价值所在,真正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践行了一个基层调解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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