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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玲:初心不改,做好新时代“答卷人”
■ 记者 张光平
工作中的徐玲。

  “首先对你表示祝贺。”2023年12月8日,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安顺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董莉给关岭法院断桥女子法庭庭长、第三党支部书记、法官徐玲,送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的荣誉证书和奖章,勉励其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全庭干部职工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扎根基层15载
  “这世上只要还有不公,就总要有人来断个是非、判个公道,这才是法官真正的意义”。在审判执行的工作岗位上,徐玲坚持赶考初心,只为做好时代的“答卷人”。
  2008年6月大学毕业后,徐玲志愿加入全国西部志愿者,在关岭自治县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9年7月进入关岭法院工作,2019年4月到断桥人民法庭主持工作。
  “在审判工作一线,一干就是15年。”徐玲回忆起在基层生活条件的艰苦,当初走乡串寨、进村入户调解矛盾纠纷时,遇到语言不通的少数民族老人,造成她的工作很被动,于是她请教村寨里懂少数民族语言的老人,保证和群众有良好的沟通。“现在,自己可以跟不会说汉语的老人无障碍交流了。”
  “在基层工作,虽然我是女同志,但是没有什么娇贵可言。”有一次,徐玲带领全庭工作人员进村寨走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庆幸的是,徐玲与法庭干警没有受伤,在稍作调整后,他们又投入走访工作中。
  在疫情严峻的三年,徐玲带领法庭干警协助做好防疫工作,切实为乡镇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党的关心送进家家户户。近三年来,共承办案件987件,其中诉前调解进行司法确认的321件,未进入诉讼程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
  播撒法治种子
  “让法治的种子在乡村扎根,必须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徐玲说,这些年,她坚持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行普法宣讲;向辖区社教人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到辖区小学开展“警防溺水,安全一夏”“预防青少年犯罪”普法宣讲等活动。
  在“法庭——学校、乡村共建”活动中,徐玲引领断桥人民法庭与各乡村结对,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打通法治乡村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为了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徐玲联合当地妇联、县妇联、当地村委开展了大量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对各个村的留守未成年人、孤儿设立名单,确定联络员,定期进行走访、慰问、谈心。对存在家庭暴力的,引导受害人收集证据、报警、到当地村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反映及告知其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的微信朋友圈很多人是学生家长。”徐玲介绍,她担任了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和不定期为学校师生轮流上法治课、发放案例选编、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普法不能照本宣科,要形式多样,要让对象愿意听、愿意学、会用法。”
  一路走来,徐玲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她的辛勤付出得到组织的认可,其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贵州省最美劳动者”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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