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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信访局:“一站式”多元化解让矛盾“降温”
  ■ 记者 谢禄林 整理
  近年来,兴义市信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了集“矛盾前端排查化解代理代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秩序不断向好”功能布局的基层代理、代办体系和模式,与“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高度融合,实现“多网合一”“一人多职”“一网打尽”。全力聚焦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前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有力推动基层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有效推动特殊困难人群信访事项代理代办,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搭建村(社区)、乡镇(街道)、市三级代理代办体系。在每个村(社区)设代理代办点、代理代办员,人员主要由村“两委”、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联户长等组成。代理代办员成为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前哨”,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调处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
  乡镇(街道)建代理代办站。每个乡镇(街道)组建一个信访代理代办工作站,人员由综治中心、司法所、信访办等站所相关人员组成。每个代办站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每天坐班接待群众,对村(社区)代理代办的矛盾纠纷,与村(社区)代理代办员共商,及时组织调解。
  市代理代办室。在兴义市信访局增设基层信访代理代办室,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代理代办工作,同时处理村(社区)、乡镇(街道)无法处理的信访事项。代办室人员主要从当地信访、司法、人社、民政、乡镇(街道)等信访量比较大和与民生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轮班制,让村(社区)、乡镇(街道)无法处理的信访事项在这里“一站式”妥善处理。
  群众授权交办。由兴义市信访局、律师事务所共同制定《信访事项代理代办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信访人姓名和代理代办事项、权限、期限等,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凡是需要代理代办的信访事项,涉及的信访人均要与代办员签订授权委托书。
  干部承诺代办。为了让信访人放心交办、安心等待,与信访人签订授权委托书的代办员要对信访人作出代办承诺,根据代办事项的难易程度,承诺办理时间及预期结果。同时,针对较为复杂、办理时限较长的信访事项,代办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隔5个工作日向信访人反馈进展情况。若信访人在办理时限内有未体现在承诺书上的新需求,代办员研判后,认定合理的一并代办。
  跟踪问效促办。实行代办事项清单制,由兴义市代理代办室统一调度、收集全市代办事项,按照承诺办理时限,进行分类整理,建成管理清单,并实时开展督查督办,防止承而不办、久拖不办等情况发生,确保对信访人承诺的代办事项,均在要求时限内完成。信访代理事项办结后,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向信访人开展信访事项代办满意度调查,征求信访人意见和建议。对群众认可度高的代办员和单位,采取通报表彰、考核加分、经验交流等形式激励;对群众认可度不高、代办能力不强的代办员及时调整,真正打造一支群众满意度高、代办经验丰富的代理代办队伍。
  真正成为打通“最后一米”的信访服务。针对农村一部分有信访需求,却因身体原因不能到信访部门的群众,乡镇、村代办员要主动深入村寨,实时开展走访调研、排查找准符合“不能办”的对象,进行上门服务。问清楚诉求后,第一时间收集各类资料。
  为“不会办”的代理代办。针对一部分文化水平低、不知道信访流程的“不会办”群众,接访代办员要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分析具体诉求,研判为信访事项的,立即为群众收集材料、找窗口、跑流程,让群众少跑“冤枉路”。
  为“不便办”的代理代办。针对群众反映集中、又无人愿意出面办理的热点、难点诉求,代办员要主动深入群众,了解基本情况、掌握具体诉求后,及时出面代办,让群众“不便办”的事得到有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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