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到六枝特区实地调研。 ■记者 郑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由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起草的《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势在必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发〔2022〕2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六盘水巩固六枝河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六枝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六枝河属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发源于新窑镇三丈水,流经六枝特区中心城区至落别乡扁担山出境后汇入打邦河,六枝特区境内全长35公里(六枝特区城区段9.2公里),流域面积228平方公里,年平均流量5.3立方米每秒,年平均水量1.69亿立方米,水质目标为Ш类。主要有东风水库支流、四角田支流、雾布冲支流、万家小河支流、左家寨支流、桃花湖支流、云盘支流、纳骂河及落别河(六枝特区境内段)等支流,主要功能为六枝特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随着城市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及城区人口的增加,六枝城区生产生活污水也在不断增加,六枝河污水消纳能力过载,加之枯水期没有自然补水,导致六枝河枯水期水质恶化,严重影响了六枝特区整体生态环境及城市形象。
近年来,六枝特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六枝河保护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六枝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六枝河水体质量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态补水空间较小且污染物消纳不足等问题,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管理和保护。
此外,六盘水随着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已构成污染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势在必行。
明确各方职责
《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共26条。这次的六枝河保护条例作为地方立法,是典型的小切口立法,内容精炼,措施精准,目标明确,所以没有设置章节。六枝河保护实行统一管理与属地分级分段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规定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和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六枝河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六枝河保护的相关工作。
《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还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及处罚作了详细规定。
《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条例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作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第十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条规定: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编码登记。新购置或者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在购置或者转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编码登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对完成信息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号牌。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对违反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扎实部署实施
为推动两部《条例》有力实施,12月21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到六枝特区实地调研。
在随后召开的动员会上,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美传指出,《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是六盘水市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六枝河作为六枝人民的“母亲河”,是“画廊六枝”重要的水生态支撑。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对《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的谋划和宣传策划,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普法宣传,为贯彻实施好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把学习宣传两部《条例》作为当前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专题、手机有短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法规的热潮,不断提高群众对两部《条例》的知晓率;要求各区市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把法规贯彻落实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要紧紧围绕法定职责履行和法律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和条件保障,确保两部法规落实工作任务明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突出抓好组织谋划、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总结评估等重点环节工作,扎实推进两部法规实施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