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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卓越公安法治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
  ■ 龚周杰 董新新
   法学是一门实践之学。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教育应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2023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更新完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一体推进法学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贵州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作为贵州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高等院校,担负着厚植贵州法治人才培养基础,提升贵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育质量,推动贵州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一、以法为本,以“警”为特,积极探索卓越公安法治人才培养之道
  学院成立于1950年2月,迄今已逾73年。70多年来,学院积极探索公安法治人才的培养之道,为全国28个省、市、区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公安法治人才5万余人,为推进中国法治进程作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学院的公安法治教育以法为本,以“警”为特,实行资源迭新和要素重组,构建了“德法兼修、胜任教学、前沿拓展”的“一点两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培育了大批扎根基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时代的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就当前情况而言,学院的公安法治人才培养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于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公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破解当前法学教育的发展难题,构建高质量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是学院未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持续推进卓越公安法治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二、学院当前公安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
  一是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失衡困局。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奉行“灌输式”教学模式,已无法适配新时代法治人才对法律实践技能培养的实际需求。加之国内各法学院系的实践教学大多按照严格的部门法界限开展,如此为之,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长此以往,则无法跨越部门法壁垒,导致学生学科视野狭窄,思考方法受限。在此情况下,如何切实转变法学教师们的施教观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协同互通,打破各部门法之间的观念藩篱,是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二是实践教学体系的系统要素匮乏。实践教学体系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包括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辅资料制作、师资队伍建设、评价体系构建等诸项要素。当前实践教学的体系工程虽具雏形,但羽翼未丰,没有统一的教辅资料和教学大纲,如何在无章可循的情况下建立起科学有效又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体系,是学院强化实践教学内涵建设,促进教学活动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
  三是多部门协同育人机制尚不健全。跨学科、跨领域发展是新文科建设的要求之一,也是新时代法治建设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学院的法学实践教学长期存在与其他公安学科合作不够、与实务部门联动不足、校外优质教学资源引进不到位等现实问题,如何聚焦形成定位明确、协同互动、科学高效的完备机制,无疑是学院持续推进实践教学的重要探索方向。
  四是法学教学与法律职业考试、硕士研究生培养脱节。这一困境集中表现为实践教学内容与专业能力培养的针对性不够、关联性不强、适应性不足。当前学院法学教学内容的设置尚未满足法考、考研等应试项目的专业能力需求,无法有效服务于学生就业与升学需要,加剧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与人才供给不足的现实矛盾。
  三、改进实践教学模式,提升学院公安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路径探索
  一是加强课程思想政治建设,确立公安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人才思想政治素质的具体表现。坚持立足国情、立足省情,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院公安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和统领作用,确保思政教育贯穿公安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对社会思潮辨析引导,分清重大是非,着力增强法律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二是夯实基础课程理论体系,提升专业教学质量。当前学院法学教育已打造高质量课程群,多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课程,金师金课建设卓有成效。与贵州民族大学合作开展全省首个“公安法治方向”研究生人才培养,依托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高校风险防控与社会治理研究”和贵州省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两个二级学会的研究力量,逐步探索凸显警察院校法律人才培养特色的实践教学之路。未来,学院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建设同教材编写、基础研究紧密结合,同时通过案例教学、实习或实践课、法庭模拟等方式,将传统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完善各项法学专业课程的授课设计,深入行业实践,帮助学生清晰地了解法治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要求,改进自身的职业技能。
  三是加强实践教学方法改革,打造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体系。此前,学院已在实践教学路径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且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路径探索方面,学院进行了诸如开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班、外请法考培训名师针对性开展实践教学讲座等;在成效方面,学院法学专业通过法考人数连续两年创新高且通过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模拟法庭大赛获全省一等奖等。下一步,学院将继续探索改进和完善实践教学方案,紧密围绕“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的培养要求,继续拓展“五步进阶法”的实践实训教学体系,动员一切优势资源,力争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发挥公安政法院校的特色优势,打造一套体系完备、内容科学、贴近实战、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四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助力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随着近年来“一带一路”的持续深入推进,在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贵州对外开放走上新台阶,贵州未来经济发展、法治建设迫切需要培养一大批具有强烈家国情怀、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事务的涉外公安法治人才。因此,学院的公安法治教育也应当加强与公安、司法、外事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完善学科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更好服务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贵州对外开放,推动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公安法治人才。
  (本文系2023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课题〈课题编号:2023248〉,作者单位:贵州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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