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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检察院:
探索“以碳代赔”助力绿色发展
■通讯员 周礼鹏 席龙
  今年以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省人民检察院“高标引领、能动履职、数字赋能、赶超跨越”总体工作思路,聚焦“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讲评活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推动政治与业务有机融合,积极探索“以碳代赔”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2019年4月,徐某、张某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违法砍伐位于七星关区某乡镇的国有林场林木,经鉴定,砍伐的林木共计立木蓄积55.417立方米,经济价值18672.01元。
  2022年6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获取了案件线索,对徐某、张某滥伐林木的行为立案调查。为确定徐某、张某滥伐林木导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林业碳汇减排量,该院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评估,结合案发地林木的树种组成、植被结构、地域环境和功能作用等,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确定二人采伐55.417立方米林木所造成的林业碳汇减排量共计67.934tCO2-e。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坚持司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同进行,徐某、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赔偿因超范围砍伐林木造成林木碳储量减少的相关损失,承担专家咨询费,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2年9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同年11月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8月,审理过程中,经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徐某、张某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购买林木碳汇67.934tCO2-e,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下一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聚焦“双碳”国家战略目标,积极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讲评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探索延伸“检察+碳汇”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惩罚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提高办案质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为七星关区绿色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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