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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强化融合履职 做实刑事执行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 罗兴旺)2023年以来,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开展融合履职行动,大力拓展监督途径和监督方式,注重探索开展融合履职的创新模式,坚决维护刑罚执行领域公平公正。
  今年,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察监督的过程中发现,被织金县人民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的陈某某因肇事地交管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导致其仍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继续驾驶机动车,遂将该线索移送至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处理。
  经织金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居住于息烽县石硐镇的陈某某,因在织金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陈某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息烽县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核实相关线索后,坚持融合履职的理念,为监督职能部门规范执法,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依法向织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依法吊销了陈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一步,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沿着融合履职的工作路径,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上着力,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实力和合力,拓展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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