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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法院都江法庭 成功化解一起山林承租合同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刘椿林 记者 杨杰)“你们都是老伙计,又是邻居,应该互帮互助,不要因为这件事破坏了多年的感情……”近日,在三都自治县都江镇怎雷村,法庭干警在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耐心地劝说道。
  几日前,都江镇怎雷村两户人家因山林承租合同发生纠纷。据法庭调查后了解,2004年村民韦某与潘某签订了山林出租协议,约定将自家山林低价出租给潘某经营管理。现因物价不断上涨,为使出租合同履行显示公平,韦某要求潘某提高合同租金,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都江人民法庭联合都江司法所及村干部、网格员主动介入,到现场组织调解,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多番劝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都江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都江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抓前端,治未病,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绽放出更加美丽的“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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