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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法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 大督查暨清廉法院评估验收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田学锋)近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督查组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文件制度规定及部分基层法院开展“清廉法院”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三个规定”大督查是最高人民法院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这一政治责任的一次全面体检。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重点围绕“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和通报警示、‘两个意见’落实、机制建设、平台管理”六个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并现场反馈督查结果,要求对短期能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定期跟踪督办,适时对账销号。
  “清廉法院”创建工作是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廉洁文化建设和清廉法院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评估验收重点围绕“强化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正气新风”四个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对申报程序不规范、申报资料不翔实、印证资料不齐全的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完善,对阶段性工作没有开展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扣除相应分值,确保清廉法院创建评估验收结果客观真实,评估验收过程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督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大督查和清廉法院创建工作,督促广大干警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参与清廉法院创建工作,推动形成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评估验收反馈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要把“三个规定”大督查和清廉法院创建评估验收作为检视问题、整改问题、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落细落实。要强化制度建设。要坚持边查边改边建,立足长远谋发展,认真归纳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固化下来,形成契合自身实际的制度机制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利长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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