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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南明河水清岸绿
  ■ 记者 李雅
  南明河在贵阳市境内长185公里,是长江与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贵阳的母亲河。近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纪承昕分享了一起如何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召开磋商座谈会,借助“益心为公”专家咨询,有效治理违法占用南明河河道问题,舍小利保护贵阳母亲河不受损,守护贵阳的碧水蓝天。
  “南明河沿线河段有居民违法侵占河道种菜,侵占河道开垦种植,不仅种植时使用的农药、化肥流入河水会造成水质污染,种植还会使河岸土壤土质松软,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河道种植农作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1月3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检“益心为公”平台推送的志愿者举报线索,南明区保利凤凰湾附近南明河沿线河段有居民违法侵占河道,影响生态环境。
  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举报线索后,经初审认为南明河是乌江右岸的一级支流,乌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市民侵占南明河河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举报平台上提供的照片线索,确定举报线索真实性后,我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会同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经过走访,发现在沙冲、太慈、中曹、水口、后巢、云关等地均存在该类问题。
  我院检察办案团队就地开展现场办公,指出该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附近居民侵占河道开垦种植,不仅种植使用的农药、化肥流入河水会造成水质污染、破坏河道环境,种植还会使河岸土壤土质松软、水土流失,对河道防汛功能造成影响,存在行洪安全隐患问题,该行为损害生态环境,也对南明区作为主城区的形象产生影响。明确各级乡长的监管职责,充分动员属地乡级河长对居民进行劝导宣传,制作宣传警示牌,清理农作物。考虑到侵占河道问题治理难度,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4月13日至18日期间,组织干警跟进监督,走访南明区水务管理局以及涉案6家乡镇办事处,了解问题整改情况和相应困难,多数乡镇办事处反映目前已对农作物进行铲除,但侵占河道种菜问题还需加强居民环保意识、组织河道清淤、完善法律规范以源头治理。
  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避免运动式整改,2023年4月23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南明区水务管理局、相关乡镇办事处以及“益心为公”专家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社会公益组织代表共同就南明河河道综合治理相关问题共商解决对策。磋商会上,检察机关就如何推动问题妥善解决提出建议,各乡镇办事处结合自身职责就侵占河道种菜问题成因及整改措施发表意见,专家志愿者围绕沿岸种植农作物整治、河道清淤分享经验、提出建议,通过多部门共同探讨完善整改思路和举措,形成治理合力。
  目前,南明河沿线河段居民违法侵占河道种菜问题已清理铲除农作物面积2800余平方米。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压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加大河道治理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创新完善治理思路和举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河道治理,提高公众水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意识,通过公众监督+媒体监督+检察监督,促进南明河治理得好、出成效、管长远。
  本案中,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案件无小事”的理念,聚焦侵占河道种菜问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通过现场办公、诉前磋商,多部门主动共商解决措施,充分建言献策。同时借力外脑,听取专家意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治理合力,探索完善南明河河道长效保护机制,对侵占河道、污染水质、违规养殖等问题开展源头治理,筑牢南明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守护母亲河水清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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