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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芳(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一封特殊的控告信

  宪法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是立法机关进行日常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因而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它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对于许多人来说,宪法的一些条文或许是枯燥、晦涩的,于我而言,却有切身的感受。在全国第十个“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我再次翻开宪法,看到第二十七条这样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这让我想起了2021年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寄来的一封控告信。
  “这封反映问题的控告信,怎么还称赞李彩芳是人民的好检察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线索处理专班桌子上,一封信引起了办案人员的好奇心,后来才了解到,当事人实际上是用控告信的形式向我表达了谢意。
  事情还要从2005年谈起,刚进遵义检察机关的我接待了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姨,她手上拿着几份泛黄老旧的民事裁判文书,并操着一口黔东南自治州方言不停地说话,由于我是外地人,虽然很专注去倾听,但还是略感吃力,只有慢慢地去猜测她所表达的意思,因此我先请老人家坐下,并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再让她不着急慢慢讲。就这样我们交流了将近半个小时,我才逐渐领悟到她的来意。
  原来,她曾经在一年前向我们邮寄过申诉材料,因久久未收到回音而感到焦虑。我立即通过检察机关案卡系统查询,发现本案已交办到基层检察院办理且已办结,通过联系案件承办人,原来他在案件办结后,忘记按照规定将书面办案结果告知并邮寄给当事人了。我确认了阿姨的邮寄地址后,要求承办人立即将办案结果反馈。不久后,这位阿姨打电话告诉我,我不厌其烦地帮她查找案件下落,对我接访她的过程非常满意。在之后的很多年,她因为其他事项来过我们单位,每次她都找我聊聊天,有一次她来时,看到我怀有身孕而且还不停咳嗽,第二天她为我带来了一包中药,这份关怀一直温暖至今,也时刻提醒我什么是“以人民为中心”,怎样才算“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
  作为一名已有18年检龄的“老检察官”,在办结每一个案件时,我都秉承“如我在诉”理念,也会不自觉地扪心自问:“如果我是当事人,我是否可以接受这个处理结果。”我遇到仅是众多案件里的一个小案,而对当事人而言就是天大的事,也许他背负了不应该承担的责任而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也许他因这个案件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当事人今后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是一句口号,更不是一种形式,它的最终评判标准一定是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影响的是党执政根基。但我始终相信,只要我们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怀揣“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人民群众就一定会在宪法的庇护下脚下有路,心中有光!
  (记者 龙立琼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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