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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剑飞(贵州元璋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是宪法公平正义的践行人

  如何关注弱势群体,真正实现人人平等,需要制度和机制的推动。
  作为一名在农村长大,通过读书走出大山的法律工作者,我一直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并通过律师工作尽力而为。
  2004年,我参加高考,本来一心立志从事外事工作,报考西北的一所外语院校,但阴差阳错,被调剂至该校刚刚设立的法学专业,自此和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对于法律,我没有任何概念,如果说一定要有的话,似乎停留在小学思想品德课里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也没有任何思想准备,但不管怎么讲,在长辈的眼中“总算是考上了大学”,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大学四年校园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学习法律知识很枯燥乏味,但我想到四年之后将要凭借学到的知识作为谋生手段,便不敢懈怠,按部就班认真学习各门课程理论知识,并从大学一年级起利用寒暑假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老家遵义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助理工作,随后,通过自身努力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了一名法律人。
  司法实践更多强调的是对案情的把握和对法律的理解适用,如何通过诉讼程序、调解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争议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是我思考较多的问题。
  诉讼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关乎法律的正确实施以及法律的尊严,不能马虎。在我十五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前期调查取证以及后期为当事人设计的诉讼策略,当案件最终获胜并为当事人争取到实体权利时,我的内心还是充满些许自豪。
  如何践行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当面对每一位遭遇人生变故后的当事人或其家属渴望的表情时,我感到更多是一种责任,无论工作面临多大的困难和挑战,都充满了力量。
  一件件为弱势发声、为弱势维权的案件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肯定,201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我“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荣誉;2017年6月,被遵义市司法局任命为遵义市第一届人民监督员;2017年10月,被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为遵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2022年6月连任遵义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身为法律人责无旁贷。宪法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我身负人民律师的荣光,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以对宪法法律之信仰,担当维护公平正义之使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姚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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