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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公开听证 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本报讯(通讯员 粟龙羿 宋淳)“本来都打算取消婚礼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难题。”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赶赴张某和尹某的婚礼现场,向两位新人送上祝福时,尹某对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张某和尹某原计划在今年10月举办婚礼,但当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张某已于2012年6月在七星关区甲镇婚姻登记处与罗某登记结婚。张某十分诧异,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被他人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其与罗某的婚姻登记。法院在立案前,邀请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诉前化解。
  交谈过程中,该院干警得知尹某系某部队现役军人。了解情况后,办案人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向甲镇婚姻登记处查询,确有“张某”与罗某的结婚登记信息及档案。在存档的“张某”身份证件中,除照片不同外,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均与即将结婚的张某一致,检察官随即找到罗某进行询问。
  “2012年,我在安徽务工时认识了‘张某’,我们回毕节办理结婚登记,可婚后不久,她说回安徽老家探亲,就再也没回毕节,从此失去了联系。”罗某告诉检察官。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函请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最终,砀山县公安局证明,未查询到婚姻登记档案中“张某”的该张身份证办理信息;同时,将婚姻登记档案中的“张某”照片采入公安人像比对系统进行人像比对后,未识别出安徽省有与之相貌相似的居民。
  “根据调查核实到的情况,现有证据虽不能确定与罗某登记结婚的‘张某’的真实身份信息,但足以证明与罗某登记结婚的人不是原告张某。”检察官介绍。
  为推动矛盾妥善解决,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经深入分析,各方达成共识,认为罗某和“张某”的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听证会结束后,该院向七星关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目前,该错误婚姻登记已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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