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黔南州中级法院 5天执行到位700余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武文峰 张著辉)近日,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仅用了5天时间执行到位一起债权700余万元的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贵州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仲裁裁决双方达成调解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23年11月3日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贵州某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财产线索,即被执行人贵州某有限公司尚有工程款700余万元存放在案外第三人公司名下账户。收到线索当天,执行法官立即赶往案外第三人所在地,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
  经核查,确认案外第三人存在为被执行人贵州某有限公司代收工程款,且尚未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执行人,双方之间没有相关经济来往等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执行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向案外第三人送达了协助执行到期债权通知书。案外第三人在签收该通知书次日,便将代为保管的工程款700余万元支付到该案专项账户中,积极履行了协助执行义务,近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不仅需要执行法官发力,也离不开当事人、案外人等各方的积极配合,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法官表示,该案从提供财产线索至执行到位,前后仅用了5天时间,及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速度。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