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罗春红在安龙县当朝居委会上纳马河段听取管护情况汇报。 ■ 记者 任莉
一水连三省,万峰映一湖。深秋的万峰湖,碧波随风荡漾,两岸万峰苍翠,游人闲适漫步,恰似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画卷。
湖水美如画,法治紧护航。如今的万峰湖生态优良、环境优美,离不开背后的良法善治。黔西南扎实开展协同立法共护万峰湖,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巩固成效 共同保护
回忆几年前的万峰湖情景,周边库区村民一个劲儿摇头叹息:“养鱼网箱多的时候,水又臭又黑,都不敢挨边。”
地处黔、桂、滇三省(区)结合部的万峰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水域面积达816平方公里,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珠江三角洲水质调剂的重要源泉和重要水源供给地,其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沿岸数十万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珠江流域的高质量发展。
长期以来,沿湖群众利用库区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等产业,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发展无序,管理不善,网箱养鱼、钓鱼棚、水上餐厅等水上浮动设施泛滥,湖水水体水质一度恶化。
为破解万峰湖污染之困,2017年以来,黔西南、广西百色、云南曲靖协同开展了长达三年的万峰湖清网整治行动,共拆除非法养殖网箱53.93万平方米,水上非法浮房、钓鱼棚等设施899个,清理湖面水域面积8.1平方千米、垃圾22万吨。万峰湖水体等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生态环境不断向好。
成效来之不易,共护刻不容缓。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充分调研后,决定制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根本上解决万峰湖突出矛盾和管理难点,实现沿湖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期盼,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
协同立法“开篇破题”
良法产生,非一朝一夕。
早在2017年8月,在滇黔桂三省协同开展万峰湖大规模清网整治行动的同时,黔西南州委就提出通过立法加强万峰湖保护,同时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协调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两省区共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启了共同保护好万峰湖的“立法之旅”“共治之路”。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各方面,收集各种意见建议2514条;突出务实管用、可操作原则,积极回应沿湖群众对发展的强烈愿望和重大关切……
《条例》制定过程中,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特别加强协同立法,积极主动与百色市人大常委会、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多次沟通协商,在确定保护范围、建立协同机制、倡导规范的行为、禁止性行为等方面统一标准,确保在实施中简明、易学、可操作。
2020年9月,百色市、黔西南州、曲靖市就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范围、合作机制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协议》。
2022年8月26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同年12月1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条例》,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给予“思路清晰、法规有度,充分体现了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的充分肯定。
法治护航 美如画卷
2023年1月1日,作为黔西南州首部跨区域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条例》正式施行当天,《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也同时施行,曲靖市则以其为蓝本,将万峰湖保护立法列入计划。三市州的协同立法,有效地破解了地域差异、保护范围、执法标准“三大难题”,标志着万峰湖有了坚强的“法规利剑”护航,治理保护迈入法治化轨道。
立良法,促善治。
“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认识、深刻把握制定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条例实施为抓手,以良法促善治,一体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治理,保护好万峰湖流域,守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今年2月2日,在黔西南州召开的《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会议上,黔西南州委书记陈昌旭这样提出要求。
随即,全州迅速掀起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公安、交通海事、综合执法等部门以《条例》实施为抓手,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推进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开发,打造保护和发展万峰湖的利益共同体……黔西南州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见效。
如今的万峰湖,在法治护航下,湖光潋滟、明净清澈,美如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