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遵义四中调研《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草案)》。 ■ 记者 姚强
出台每一件地方性法规前,遵义市人大常委会都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活动,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收集各方利益诉求,广泛听取各种建议,让每一件地方性法规都装满民情民意。
目前,遵义市出台地方性法规11件,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遵义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听民声解民忧 走好群众路线
自2015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市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遵义市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等11件地方性法规。
在每部法规的立项、起草、听证等各个环节,均通过遵义人大网、遵义人大微信公众号、遵义发布系列账号等网络媒体和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在制定《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时,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在贵州率先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条例草案中争议较大的8个问题,认真听取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社区村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单位代表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为民立法”和“由民立法”相结合,这一立法经验得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被全国人大官网刊载推介。
同时,在遵义市253个乡镇(街道),推进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实现全市镇街网上网下代表联络站全覆盖,保障人大代表在立法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已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听证、审议等活动80余次。在立法工作各环节都活跃着人大代表的身影,传递着人民群众的心声。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七年地方立法的实践证明,多渠道倾听民声,走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群众路线,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
设立立法联系点 架起民意“连心桥”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安排。”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在为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时说道。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着力打通立法民意“最后一公里”,先后两批确定了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播州区枫香镇花茂村、遵义医科大学管理学院等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在《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针对遵义市区行道树更换的问题,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应当在法规中设定严格的审批程序,经讨论研究,该建议被采纳并写入该条例第三十四条。针对部分居住区公共绿地被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个别业主擅自占用、破坏等问题,汇川区上海路街道乌江恬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有必要在法规中对损害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经讨论研究,认为该建议不违反上位法,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彰显地方特色,该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条例第三十一条。
截至2023年10月底,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对遵义市制定的1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共提出90多条修改意见建议,其中多条建议被吸收采纳。
基层立法联系点具有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显著特点,通过这一平台,不仅有效地推动了精细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而且在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强立法智库 提升立法质效
立法是一门政治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参与。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了由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法律实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并制定了咨询专家聘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性文件,每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从立法调研开始,到法规的起草、修改、论证等各个环节,均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全程参与。
“遵义作为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开展遵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应当尊重历史事实,传承红色基因和弘扬长征精神。”在《遵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论证座谈会上,以史小波为代表的文史专家提出建议。
经讨论研究,遵义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根本影响性因素在于红色文化,确有必要在法规中强化此内容,并对歪曲、虚构和丑化英雄烈士、革命先辈等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该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条例第四十六条。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民声、汇聚民意、凝聚民心,推动遵义市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