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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法院巡回审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通讯员 陈大彬 曹威 唐璐琦)近日,龙里县人民法院在龙里县洗马镇羊昌村巡回审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庭审现场,来自洗马镇各村的60余名群众围坐一旁,认真旁听该两起案件的审理。
  该两案中,原告贵州龙里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余某某、郭某某,原告贵州龙里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某、姜某某的金融借款合同,均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原告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陈述了各自主张,并围绕各自主张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法庭询问阶段,两个案件的被告均表示自己目前确实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还表示:自己在贷款之前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对合同中的加粗内容也没有更深入的了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金融借贷行为近年来引发诉讼较多,遂利用庭审结束契机,给在场的群众宣传金融借贷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金融借贷风险类型,告诉群众如有向银行借贷行为的要如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避免违约引发诉讼。同时,承办法官针对群众咨询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此次巡回公开审理案件,将庭审现场搬至村寨,既是庭审现场,也是法治宣传现场。不仅践行了阳光司法理念,还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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