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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出台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办法
  本报讯(通讯员 许曦丹 记者 罗翔)近日,黔南州出台了《黔南州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办法》明确了黔南州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州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负责对本行业系统执法情况进行评议。《办法》将“9+X”执法、政府信息公开、“谁执法谁普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执法裁量基准、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企联合执法、部门层级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等与执法相关的事项均列为评议考核内容。
  评议考核采取日常评议与年度评议、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将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明确加分奖励、通报整改、责任追究等情形,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有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规范行使执法职权,改进执法方式。
  目前,正在制定评议考核评分指标,预计年底前开展本年度考核评议工作,精准摸清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力提升全州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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