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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法律援助惠民生 为民办事暖民心
  本报讯(通讯员 胡慧 黄国金)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近年来,黔西南州司法局下设的州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忠实履行职责,尽心尽力为民办事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擦亮“法援惠民生”名片,交出法律援助“暖心答卷”。特别是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贡献力量,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到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的群众,涉及农民工讨薪、离婚、抚养权争夺等内容。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集中、高效、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主要从三方面发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强化学习,提升队伍素质建设。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使理论知识更加系统化、全面化。同时,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热情服务,积极办理法律援助各类案件。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和指派工作,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5件,其中民事案件524件、刑事案件314件、行政案件2件、代书15件,在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妇女未成年人的共计176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连心桥的作用。
  规范工作、积极为受援人提供便利服务。为了让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的作用,工作更加规范,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拟定了《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受理、指派、监督的规定(试行)》,并下发全州法律援助机构执行,让全州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审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轮流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合案件情况,安排律师进行办理。同时,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指导全州法律援助机构利用12348贵州网,为军人军属、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等援助对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申请预登记等服务。在州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设置了军人军属、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援助对象“绿色通道”,对重点法律援助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指派。
  接下来,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扎实为黔西南州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黔西南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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