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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盗窃电缆线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易雪 夏雨嵩)近日,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福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一男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福泉市一男子多次窜至贵州省多地盗窃电缆线,并将盗窃的电缆线剥皮后取出铜芯线卖到废品回收站获利。经鉴定,所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地流窜作案盗窃电缆线,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对该男子提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经福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电缆线是生产生活中重要的电力设施,是安全运输电力的基本保障,关系着企业生产经营及千家万户的正常生活。电缆线因价值不菲会被不法分子“盯上”,切勿为一时心存侥幸,急于谋钱而触犯法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要不得,投机取现行不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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