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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河流域环资审判 跨省司法协作联席会在重庆大学召开
  本报讯(通讯员 刘浩)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在重庆大学举办的“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为契机,组织召开了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司法协作联席会。联席会主题为做实赤水河流域环资审判跨省司法协作机制,深化服务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司法协同水平。
  会议通报了赤水河流域环境司法跨省协作机制运行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果,检视查找短板问题,规划下步重点任务,共商机制发展方向。三年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2020年8月25日会签出台的《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协作开展生态修复、联合建设司法保护基地、细化协作机制、不定期开展经验交流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会议对四家中院积极开展赤水河流域环资审判跨省司法协作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高度肯定,认为协作机制务实有效、亮点纷呈,体现人民法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名副其实的生态河、“黄金河”,保护好赤水河的良好生态,服务好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要坚定不移攻坚克难,加强与行政、检察、高校等社会各界的合作,积极发挥协作机制的点线面联通辐射作用,努力在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上实现新突破;要锲而不舍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协作机制从宣示到操作再到落地,通过落实具体任务,实现共同进步,通过培树亮点、打造精品,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重视;要开疆拓土有效创新,相关司法探索应当做到为法律基本原则、社会基本认知所接受,能够落地存活,杜绝盲目、随意、违背规律的创新;要理论实践双轮驱动,积极发挥院校合作“4+1”机制,加强系统化、整体性研究设计,以诉讼为中心,深化环境司法拓展延伸边界及相关机制制度架构研究,提升环境司法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和成果转化。
  会议指出,构建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是四家中院细化落实渝川云贵四省高院签订的《关于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等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内在要求。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做实机制,抓紧实施清单管理、分解落实包括制定流域重点环境刑事案件量刑指引、共享环资审判专家智库、开展联合司法调研在内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更加求实的精神推动创新,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提出的全流域系统性、一体化保护原则,坚持恢复性、预防性司法理念,深化修复方式、审判模式的创新力度;要共同选址实施重大生态修复项目,打造特点分明、功能多样的司法基地,联合开展司法碳汇补偿,合力构建以珍稀动植物为主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努力推动形成上游治理、中游预防、下游繁育新局面;要聚焦重点产业绿色发展,对违法排污企业、个人,联合发出司法禁令、保护令、司法建议书,加强源头预防、前端治理,严防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助推沿河酒企、矿企等生产经营合规,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协同并进;要切实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为探索以大江大河等自然流域保护为导向的环资审判模式改革,积极贡献法院司法智慧,提供可供参考的司法样本和方案。要以更加扎实的作风落实任务,将“同饮一江水,共护赤水河”司法品牌扩大到全流域,适时联合开展三省四地增殖放流活动,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不断扩大跨省司法协作机制社会影响力;要把握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赤水河流域保护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要继续发扬水滴石穿、踏石留痕的精神,通力合作,不断推动环境司法跨省协作机制走深走实,不断筑牢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绿色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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