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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发布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
本报讯(通讯员 沈重阳 记者 封瑜)10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通知。《工作指引》共六个部分,重点阐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规范,确保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有序衔接、高效联动,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为助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工作指引》强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有序、协调配合、高效便捷的原则,防止利用“执转破”程序恶意阻却执行及逃废债行为。明确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对接机制,实现移送流程标准化、文书制作模板化,让“执转破”案件进入快车道、跑出加速度,在移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立案部门接收移送材料之日起三日内移送审判部门进行审查,审判部门自收到移送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工作指引》要求,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要加强案件信息沟通与共享,对案件数据详细登记、及时更新、定期核对,做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问题研判、机制完善等工作。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为导向,共同构建“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执破一体”的新工作格局,引导诚信主体脱困重生,统筹解决执行难和企业破产难问题,促进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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