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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失火案 以案释法敲警钟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在该县可乐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公开巡回审理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一案,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赫章县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当地60余名群众和干部职工旁听庭审。
  2023年4月2日10时许,被告人刘某在自家耕地里焚烧烤烟烟杆引发森林火灾。经核实,刘某烧毁山林处为禁火区域。经赫章县林业局测算,刘某烧毁林地过火面积为52.9亩,主要为华山松、云南松,其他树种为栎类和杂灌,总损失为211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焚烧烤烟烟杆引发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罪,鉴于刘某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灭火,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遂以失火罪依法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提醒广大群众要严守生态红线,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要提高生态环保意识,严禁焚烧秸秆、杂草,共建共护美好家园,避免因疏忽大意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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