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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
加强立法监督 绘就生态画卷
  ■ 记者 姚强
  近年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走访调研、普法宣传、专题审议等措施,绘就绿水青山的遵义生态画卷。
  强化法治思维 科学民主立法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围绕地方立法权限,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上“下功夫”,积极践行“两山论”。
  湘江是长江支流乌江左岸的一级支流,是贯穿遵义市中心城区的一条重要河道,被誉为遵义人民的“母亲河”。为切实加强湘江保护和治理,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遵义市湘江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多次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深入湘江沿岸实地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反复论证修改文本,并向遵义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多次请示汇报。
  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完成《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任务,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成《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等,后两部省地方性法规已颁布实施。
  通过在立法工作方面的主动作为,推动遵义乌江和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硬骨头”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助推遵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深入普法宣传 助推环境保护
  利用宪法宣传周,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信息,让市民了解、懂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针对《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六大”举措强力推进。坚持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并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地质灾害防治、危险建筑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工作,坚决打击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守牢生态保护底线。
  将公园保护和建设纳入遵义市“十四五”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开展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逐步完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正确处理“林城关系”,禁止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占用公园林地,严格执行新建建筑物退让公园边界的距离和新建建筑物高度控制的有关规定。
  全面实行“林长制”,设立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林长,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分区划片管理,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各级林长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巡林、调研、考察,召开林长联席会议,协调整改相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高效可行的林长工作机制。
  规范市民利用扩音设备开展活动、公园遛狗、取用山泉水、车辆驾驶等行为,禁止采挖花草药材、违规搭建健身设施以及开垦、采石、采土等破坏森林植被的行为。主动作为,妥善解决部分集体林地纳入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统一管理而产生的冲突矛盾。整合辖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力量,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合理开发公园林区,持续推进城市“护肺行动”。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红色文化历史教育基地建设。建设智能管理、森林监测系统和森林资源数据库,实现公园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条例》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讲、普法等工作,不断增加《条例》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倡导生态保护新理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实地走访调研 保护生态环境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仁怀市、习水县、务川自治县、桐梓县、新蒲新区、播州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实地走访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赤水河流域和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敏感区域,以及中央、省委历次环保督察指出遵义市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问题的区域,现场查看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情况,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全面了解各地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现状、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损害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有效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问题如何解决等方面情况。针对各地在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的新部署,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3年“贵州环保行·遵义同行动”活动。相关领导带队到道真、正安、绥阳等地开展芙蓉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情况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巡河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环保设施运行、环保项目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带领检查组走进遵义市,对湘江干流排污口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及运行管理、煤矿废水污染治理、城市湿地保护、县城区污水“一张网”工程等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现场察看和听取汇报,检查组认为,遵义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值得肯定。
  履行法定职责 增强监督实效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领域“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在综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后,梳理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问效”的方式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全面深入实施。
  2022年,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遵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报告,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保履职能力建设、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实施力度、履行长江流域保护法定职责、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强化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保障措施”等建议。
  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专题调研,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交流座谈、报告起草过程中都广泛听取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在调研准备阶段,经过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确定了有效矿山、历史遗留矿山、临时料场作为调研的三个大类,涉及矿场种类为煤矿、汞矿、铝土矿、锰矿、砂石场等,并统计全市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分布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的分布图。
  调研形成了“遵义铜锣井锰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开发利用策划建议”,提出通过铜锣井锰矿山修复治理与“八五厂”锰矿区存量闲置资源综合开发相结合,依托“八五厂”丰富的“三线建设”文化,打造出遵义铜锣井锰矿矿山公园,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让“生态包袱”转化成绿色财富,提升遵义市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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