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赴织金县化解行政纠纷案件。 ■ 通讯员 杨春 赵灿
行政审判的宗旨就是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达到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府检联动、严法正规、检治结合融入到行政审判执行全过程,促进依法行政,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良方”,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府检联动 聚力实现案结事了
“和政府打官司,我都想是没得啥希望了,即使官司打赢了,钱能不能拿回来都是个未知数。”织金县八步镇碧云苗圃投资人丁某某说,“没想到时隔五年,这笔赔偿金全部付齐,真的很感谢党和政府以及检察官,让我真正切身体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
据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易可欣介绍,织金县八步镇碧云苗圃系2012年成立的林木绿化培育基地,性质为微型企业,投资人为丁某某。在2016年期间,因织金绮陌街道至八步镇段公路扩建,碧云苗圃基地上附属物被征收。因对苗圃基地内附着的苗木资产鉴定价格存在异议,丁某某与八步街道办事处未达成征收协议。
2016年12月,八步街道办事处将碧云苗圃内苗木铲除。2017年,丁某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八步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判令赔偿损失。经黔西市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发回重审后,于2022年2月10日判决八步街道办事处赔偿碧云苗圃基地经济损失365万元。
判决生效后,八步街道办事处迟迟未给付赔偿金。经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移送线索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着手进行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经积极汇报和大力争取,得到织金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主动协调县财政经费,督促八步街道办事处履行给付义务,至此,织金县碧云苗圃案在争议历时五余年后,涉案赔偿金全部给付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这起案件中,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行政协调小组平台,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由党委政府集中资源统一调度化解争议。”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第四部负责人夏江涛说,“既解决相对人诉求,化解矛盾,消除潜在信访风险,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两降一升’。”
严法正规 判决执行水到渠成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在李某某与织金县道路运输局行政赔偿一案中,织金县道路运输局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超期扣押其车辆。案件经黔西市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李某某损失12000元,并判令织金县道路运输局返还李某某被扣押车辆。判决生效后,织金县道路运输局迟迟未履行,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向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线索。
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以及新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引(试行)》要求,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抓实“一案三查”,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贯穿监督办案的全流程、各环节。同时,向李某某询问,了解其对于法院裁判金额、行政机关超期扣押车辆的违法行为均有异议。
经调查核实相关案件事实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协调织金县司法局,共商化解此案,由司法行政机关督促织金县道路运输局主动履行生效裁判。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则进行同步监督。
在向织金县道路运输局发送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检察建议时,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明确:“如果织金县道路运输局不服黔西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进行再审申请,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依规、多方协调、部门联动,织金县道路运输局在法院判决生效半年后将扣押车辆返还,并全额支付赔偿款,李某某当即表示服判息诉,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检治结合 以调助推实质化解
“要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优势,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贯穿监督办案的全流程、各环节。”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颜举说,“预判行政争议有无实质性化解的可能,主要在‘调’字上下功夫。”
在每一起行政争议中,既有争议,那“调”就是解决行政争议最佳途径,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审判调解等的对接,将末端监督向前端治理延伸,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在曾某某等18户与织金县少普镇政府行政允诺纠纷案件中,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球物理公司在织金县进行煤气层地震资料采集,因爆破施工,造成织金县少普镇长冲村下寨组包括曾国相等在内的部分村民房屋开裂。该公司协调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爆破损坏现场勘查、房屋受损价格评估和赔偿公示后,将赔偿款打到少普镇财政分局账户。
随后,少普镇政府向曾国相等18户农户出具承诺书,承诺2个月内兑现赔偿款,但少普镇政府并未履行承诺给付村民赔偿款。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对部分涉案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听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再组织双方协调以及公开听证等方式,最终少普镇政府将赔偿金全部交付受损村民。
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并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出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更加高效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官民和谐、政通人和。
据悉,自2023年以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条线先后与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市交通局、黔西市自然资源局等行政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业务交流会5次,统一执法程序与法律适用意见案件十余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8件,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的理念,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在做好已发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基础上,将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行政争议就如法治建设的“晴雨表”,得以实质性化解的背后,让全社会充满着法治的公平正义,让广大群众倍感法治既有敬畏也有温暖,不断厚植法治根基,持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