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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抓实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 通讯员 李丽 马英 谢清江
  “被明确为传承人后,我更有信心和决心把‘织金砂陶’这项古老的技艺传承好。”王增荣得知自己被明确为传承人,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前来回访的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织金砂陶”制作工艺距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颇具名气,产品远销海内外。
  2007年5月,“织金砂陶”制作工艺成功入选贵州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织金砂陶”制作工艺仍未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这笔瑰丽遗产遭遇了“传承无人”的危机,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织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织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高度重视,出台了《织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评估办法》和《代表性传承人考评办法》,积极认定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并逐级推荐申报其为市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有效地保护了非遗文化。
  近年来,织金县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以群众利益导向,注重督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公共事件,采取全面履职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的契合点,切实让公益诉讼为群众服务,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
  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公益意识
  “乡亲们,乱伐乱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和重点保护植物建兰、白芨、墨兰、多花兰等野生植物都是违法的,我们不能因蝇头小利或无知而以身试法。”近期,织金县政法机关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时向当地群众进行宣传。
  针对在辖区内存在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问题,织金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林业局、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联合到33个乡镇(街道)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当地农村常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讲解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真实案例,以及违法后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为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织金县以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进村入户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发动群众力量让公益诉讼走进“千家万户”,引导基层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织金县三甲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街道办事处会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公益保护意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看护好绿水青山,守护好历史传承文物。”
  聚焦民生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走进织金县自强乡山口村,小道清洁,两旁绿树成荫,小孩嬉戏,村民在田间劳作,一幅和谐村庄的山水画入眼。
  “现在我们村里的人居环境真好,天晴不怕尘土,下雨不怕稀泥,来我们村旅游的客人也多了,我们卖农特产、水果和提供服务也增加收入,这些都得益于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书。”村民高兴地说道。
  织金县自强乡山口村地处乌江百里画廊上游、纳界河畔,盛产枇杷,具有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于2017年入选为全省第二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22年4月,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自强乡山口村农户猪圈粪污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形成一条臭水沟,且将猪粪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路旁,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自强乡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自强乡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农户乱排污问题。
  自强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规劝农户将粪污有效收集利用,臭水沟全部清理并用水泥进行硬化,切实解决污染环境问题。2023年5月,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对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对村里进行全面走访,现场已整改完毕,枇杷园内设的百米长廊清洁干净,临近三岔河流域设置禁止游客下河游泳提示牌。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县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
  织金除了盛产竹荪之外,还有特产织金皂角精,于2019年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目前织金县猫场镇皂角产业园是全国重要的皂角精加工、销售集散地,当地加工皂角精主要为家庭作坊,家庭作坊多达40余家。织金皂角精每年销售额就达3亿元以上,产品行销全国及部分东南亚国家。
  “皂角精加工程序的规范和卫生,可能影响地方农产品品牌形象,影响特色产品走出去。”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调查后决定,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助力织金县特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织金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织金县政法机关将持续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坚持环境保护群众利益导向,以影响群众生活舒适的问题为着力点,大刀阔斧,下沉工作重心,切实让公益诉讼为群众服务,通过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助推乡村振兴。
   重拳出击整治推进生态治理
  “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不同于其他领域,青山绿水一旦遭到破坏,不是用严厉的处罚就能挽回的。”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5月,织金县人民法院在珠藏镇龙山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据悉,2022年初,被告人李某爽在得知织金县某乡村民出售柳杉树的消息后,遂邀约被告人李某成合伙,共同出钱向该村民购买柳杉树。二被告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使用油锯将220株柳杉砍倒。织金县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案件,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判令二被告补种树木的请求,另提请判令二被告购买碳汇减排量作为生态功能损害赔偿。
  参加旁听庭审的当地村民纷纷表示:“以前不知道乱砍滥伐树木是违法行为,对自己房前屋后和承包土地上的树木想砍就砍想伐就伐,以后再也不敢随意砍伐树木了。”
  织金县政法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两个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通过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案件,有效震慑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活动,有力推进美丽织金建设。
  同时,织金县政法机关还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共享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实现了三岔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了跨区域协同治理,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宣传深入人心;让郁郁葱葱的凤凰山因一场大火变为满目槁木死灰,经过修复治理后变成遍地“黄金芽”的致富地,2022年11月,织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在凤凰山建设全县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2020年至今,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查逮捕案件36件87人,审查起诉案件68件121人,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29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恢复农用地、矿山环境综合治理40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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