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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法院:
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 记者 龙立琼
  六盘水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创新审判机制彰显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审判组织专业化。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矿和环境保护审判庭于2017年5月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盘州市人民法院、水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分别挂牌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依托专门机构实行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六盘水市两级法院优化人员配置,夯实环境资源审判队伍,选拔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配备比例。六枝特区人民法院还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环境法学博士)为组长的环资审判团队,确保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实质化运行。
  六盘水市两级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预防功能,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416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案件151件,行政案件94件,公益诉讼案件83件。
  集中管辖协同化。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六盘水市按照协同保护、诉讼便利的原则,妥善确定、适时调整环境资源案件受案管辖范围,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统一管辖,加强系统性司法保护。
  当前,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全市范围内应由中级法院受理的一、二审环境资源类案件。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盘州市人民法院管辖各自辖区的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水城区人民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水城区、钟山区的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以及六枝特区、盘州市一审环境行政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水城区一审环境行政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盘州市人民法院交叉管辖。2020年以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88件,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86件,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64件,水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78件。
  司法责任多样化。六盘水市两级法院坚持生态环境全方位司法保护,强化事前预防性司法和事后恢复性司法综合应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注重修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坚持“有侵害、必救济,有损害、必治理”,采取判令犯罪分子、民事侵权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管护、巡河巡湖以及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让环境司法保护和修复落到实处。
  2020年以来,依法审理了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罪一案,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2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7件,盗伐、滥伐林木罪18件,非法采矿罪7件,失火罪17件,采矿权纠纷16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3件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判令侵权人补植复绿360489株、增殖放流369500尾,缴纳生态修复费用252462元。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诉甘某某等5被告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市中院、市检察院“两长”共同主持下,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监督见证下,在盘州市鸡场坪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举办了一堂生态环保司法公开课,成为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
  强化协同联动构建多元共治环保格局
  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深化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曲靖市、毕节市、安顺市、黔西南州等四家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毕节市、贵阳市、铜仁市等八家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乌江流域“2+7”中级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构建北盘江流域、乌江流域等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常态化机制,为护航长江经济带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跨部门联动协作。做好司法保障阵地前移,推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有效衔接。盘州市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建立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助工作实施方案》,六枝特区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方案》,增强与检察院、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渠道、案件移送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及时修复(赔偿)制度等工作机制。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关键性问题,市中院、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向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六枝特区公安局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形成环境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
  加强生态修复协作。六盘水市基层法院不断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依托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开展多元化生态修复。盘州市人民法院与市检察院、林业局、普古乡人民政府等在盘州市普古乡厂上村共同揭牌成立总规划面积3028亩的盘州市生态修复(公益诉讼)异地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牵头设立六枝特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以生态修复为中心,构建起对辖区内牂牁江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司法保护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延伸司法触角厚植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优化司法服务。六盘水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环境治理作用,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纠纷解决多元化。盘州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世界古银杏之乡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设立法官工作站。牵头制定《盘州市妥乐银杏古村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与自然资源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合力。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在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梭戛生态博物馆,挂牌成立法官工作站,为保护和保存当地文化遗产注入司法力量。
  强化以案释法。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及群众代表“零距离”观摩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庭审,当庭判决被告异地补植15.47亩林木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在媒体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被告当庭服判息诉。盘州市人民法院到盘州市英武镇虎跳河二号码头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愿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通过开展巡回审理,邀请群众旁听,让群众直观的了解案件的审理流程,唤起人民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视,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
  深化司法宣传。六盘水市两级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利用多种方式全方位强化环境普法宣传,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利用全媒体平台普及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活动,实现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在“6·5世界环境日”“6·18贵州生态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法治宣传,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引导公众不断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营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良好氛围。
  下一步,六盘水市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切实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最多元保护治理格局落实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使命,实现环境资源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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