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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挂牌成立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
  本报讯(通讯员 何炎霖 记者 罗翔)为强化依法破产观念,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前,黔南州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在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揭牌成立,成为全省首家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
  揭牌仪式上,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李家荣就黔南州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的整体情况及运行机制作介绍。据了解,黔南州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由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牵头,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黔南州司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黔南州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发起成立,充分依托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平台,整合有关政府部门职能,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形成聚合效应。
  据介绍,黔南州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主要提供企业破产立案前的法律咨询、案件识别、立案引导、预重整和预和解推进等服务;破产程序中协助送达,协调债务人、债务人矛盾以及保障和监督破产管理人履职等;破产程序终结后帮助企业信用修复,帮助企业职工安置等。通过提供全链条企业破产服务,推进现代化破产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该破能破”,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努力做到“能救尽救”;引导社会全面准确理解破产程序功能,更加主动运用破产程序为企业把脉问诊。
  揭牌当日,黔南州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在黔南州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咨询了解破产相关法律制度,在说明企业经营现状和困境后,该中心工作人员答疑解惑后,该企业负责人现场提交书面材料,选择合适的破产程序申请立案;该企业负责人到中心现场咨询破产程序,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后,及时对企业进行诊断和帮助指导。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黔南州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将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各成员单位的统筹构建下,规范化、高质量运行,推动构建“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大力提升破产领域公共事务办理质效和水平,实现黔南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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