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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法院:“一高两低三提升”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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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法院:“一高两低三提升”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见成效
■ 记者 廖尚海
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法院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诉源治理上总结出“一高两低三提升”经验,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在网上立案起诉李某那个案子,对方已经把钱支付给我了,不用开庭判决了。感谢你们!”8月17日下午,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接到了某案件原告杨某武的来电。
原来,8月10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在网上立案系统审核通过了一件合同纠纷案件。案情显示,原告杨某武(辽宁籍)在浙江务工时与被告李某(贵州岑巩籍)因材料款发生纠纷,标的为3万元整。
原告曾前往浙江提起诉讼,但当地法院根据户籍归属原则未予受理,随后原告杨某武通过网络诉讼系统向岑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间,被告李某始终无法联系,法庭随即与被告李某户籍地村委会联系并同时采取协查方式查询相关信息。
两天后,法庭与被告取得联系,但被告以原告远在东北不可能到庭为由,拒不付款。
经仔细分析原告证据材料,欠款事实清晰明了,法庭经多次沟通并释法明理,李某意识到当中利害。随后被告表示在一周内将欠款支付给原告或交由法庭转交。
至此,一起原本应通过起诉的案件,在诉前得以圆满调解。
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探索“一高两低三提升”工作方式,切实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开展。
在组织领导上高位推动,构建诉源治理多元共治大格局。在组织机构上推动成立以岑巩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法、检“两长”兼任正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为成员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平安委设立诉源治理办公室,统筹全县诉源治理总体工作,为诉源治理工作高位推进提供组织保障;在县级层面组建“岑巩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岑巩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岑巩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等6家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入驻办公。
2021年来,岑巩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共接收岑巩县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944件,前端自行化解或协调处理其他矛盾纠纷311件,涉及标的超过1亿元,在全县起到了诉源治理前端化解的典范作用。
以降低群众来院诉讼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为出发点,力促诉源治理数字化发展。以“诉讼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网上智慧服务平台为依托,引导当事人就近选择网上申请立案,网上申请保全,就近通过调解平台进行调解等,安排专人及时审核、分流平台诉前案件,及时选定调解组织,对诉前案件进行委派(委托)调解,减少当事人来院进行立案、调解的频次,降低群众诉前案件的化解成本。
2021年来,共审核网上立案1976件,经审核转诉前调解案件1542件,占网上申请立案数的78.03%,网上案件7日内审核率为99.27%。开通对接了岑巩县民政、妇联、工商联等6家单位和12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向平台就近委派(委托)调解案件478件,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资金成本约200余万元,人民群众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获得感、满意度得以提升。
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调解组织业务水平、社会认知度为重要方式,多措施聚力诉源治理深入开展。岑巩县人民法院在内部组建速裁团队,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尽量在诉前调解完毕,对申请司法确认的诉前案件,及时安排确认。
2021年至今,岑巩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共受理诉前案件1829件,占立案受理民事案件的90.99%,调解成功率71.95%,诉前案件调解效率大幅提升;联合岑巩县司法局、县仲裁委等单位,积极开展行业、专业及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契合“党政机关大走访”“政法大走访”“法治五进”等活动,以开展涉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赡养抚养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等典型案例巡回审理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引导群众在矛盾纠纷发生时及时寻求基层处理,尽量争取诉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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