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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勾画乡村振兴暖线条
■ 通讯员 包佳才 朱琳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切入点,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案”“小事”,以“求极致”的标准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更加积极救助农村地区常发、易发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司法救助23件,发放救助金18.6万元,为乡村振兴注入检察元素、作出检察贡献。
   检察协作+合力救助
  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广东结对帮扶贵州的政策背景下,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跨地域检察协作。在收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协助救助函后,该院迅速反应,牢牢抓好司法救助接力棒,以“我管”促各相关部门“都管”,形成各方救助合力。
  将两名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及时有效解决被救助人生活困难,降低案件对未成年人的次生伤害。同时联合当地教育、民政、社区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持续关注被救助的两名未成年人生活和学习情况,画好联合救助“同心圆”,确保救助措施落实到位,让司法救助不留“死角”。
  公开听证+普法宣传
  在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调解的一起案例中,黄某贵此前在沈某某承包建设的幼儿园务工,工程结束后黄某贵多次向沈某某追讨欠薪均未如愿,日前,黄某贵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此事,情绪较为激动。
  为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立即邀请了值班律师、听证员就地举行简易公开听证。在听证过程中了解到,黄某贵与妻子身体不好,家庭条件困难,目前连购药的钱都凑不齐,沈某某拖欠的工资对黄某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该院迅速帮助黄某贵拟写救助申请书。
  后经调查了解,黄某贵一家确实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目前救助金已发放到位。同时,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还联系到沈某某,对其进行法治宣传,严肃告知其不支付黄某贵薪酬的法律后果,沈某某表示近期将支付黄某贵剩余劳务费用。以信访案件的化解连接司法救助的启动,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揪心事”,让农民工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办案力度和温度。
  主动救助+联合回访
  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及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救助的重点对象,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构建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主,刑事检察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的司法救助协作机制。
  一方面用心用情解难题,尊重困难妇女的合法权利,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另一方面坚持以“我管”促“都管”,进一步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入救助工作,注入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实现救助方式的多元化和效果的最大化。在刘某某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中,该院了解到被害人刘某某系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并遭受暴力侵害,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便主动告知其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并到村镇相关部门为刘某某收集申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后为刘某某等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
  该案办结后,金沙县检察机关与金沙县妇联、当地村委、教管中心开展了联合回访,推动教育局为刘某某孩子免去高中学费,有效缓解了被害人眼前与未来一段时间的困难,以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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