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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级交管部门联动约谈道路运输重点企业
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摩托车撞上超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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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摩托车撞上超载货车
本报讯(通讯员 祖正洪)8月10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一辆直行货车发生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驾乘人员受伤。
当天19时05分,接到报警的六枝特区交警大队花园洞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陈某荣驾驶贵BA***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019县道(六枝至纳雍)由六枝方向往岩脚方向行驶,19时05分许,陈某荣途经019县道(六枝至纳雍)9公里500米(林场路口)处时,与杨某付驾驶由龙河镇方向左转弯驶入019县道(六枝至纳雍)的贵BW***3号二轮摩托车相撞肇事。事故造成贵BW***3号二轮摩托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杨某付、和乘车人陈某荣受伤。
经民警现场勘测,陈某荣驾驶的贵BA***1号重型自卸货车制动印长8.60米,经计算,该车制动损失速度为36.22km/h;经称重,贵BA***1号重型自卸货车车货总重48.8吨,核定的总质量为31吨,车辆超载制动距离随之增加,导致事故发生时,陈某无法及时有效的采取紧急制动。加之摩托车驾驶员杨某付及乘车人在驾乘车辆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杨某付负主要责任,陈某荣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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