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沿山镇石板村的腊利梯田。 通讯员 乔啟明 摄 贵定县某镇存在非法倾倒、焚烧垃圾的现象。此图为涉案区域整改前。 涉案区域整改后。 赵某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失火案依法在贵定县云雾镇公开开庭审理。 ■通讯员 赵叶
2011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黔南州贵定甘溪林场视察,并作出重要指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还要在更高境界上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贵定县隶属黔南州,生态环境优美,属且兰故地、牂柯郡所,红军长征两次经过的地方,拥有北纬26度独具的资源禀赋。全县平均海拔1200米、年平均气温14.9℃,大小河流144条,森林覆盖率达65.78%。拥有甘溪国家森林公园、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和金海雪山、阳宝山、云雾茶旅休闲观光等景区,是休闲旅游胜地。
近年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甘溪国家森林公园为辐射区,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切身需要,以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治理为切入点,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水环境污染治理
贵定县内河网布、江河纵横,乌江水系河流面积占全县水域总面积72.28%。近年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多方面联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锚定目标,精准发力,为乌江生态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2020年,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某煤矿矿井废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排到当地河道中,河水生态遭到破坏,下游居民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水环境,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全面调查后,向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督促煤矿进行整改。最终,该煤矿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问题得以解决。
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的基础,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对破坏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2020年1月至3月,宋某某在贵定县德新镇宝山村自家门口土坎下铺设捕鸟网猎捕野生鸟类13只。经鉴定,13只野生鸟类分别为:斑头鸺鹠1只、游隼1只、山斑鸠2只、珠颈斑鸠3只、黄臀鹎6只。斑头鸺鹠、游隼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山斑鸠、珠颈斑鸠、黄臀鹎均系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宋某某承担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费33300元,并在州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法院经依法审理,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由于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破坏后造成的公益损害往往具有不可逆性,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将恢复性司法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活动,督促破坏生态当事人开展生态修复。
2023年1月,赵某某在其承包的田地里烧杂草时,因为风力较大,火势难以控制,导致火蔓延燃烧到附近的林木,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4.0004公顷。
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贵定县人民检察院与贵定县人民法院商议将庭审现场安排在案发地,通过“零距离”方式进行庭审,让当地政府、村委会、人大代表、护林员等广大群众旁听庭审。
贵定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关于生态环境修复问题,赵某某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和解,由赵某某按照和解协议完成补植复绿责任,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生态保护检察中,已督促破坏森林资源和水生生物的违法犯罪当事人向贵定县域河流增殖放流鱼苗1.4万余尾,补植复绿树苗900余株。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土地问题事关民生,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中,重点围绕非法占用土地、挖田取土、土壤污染等方面,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在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方面贡献检察力量。
2021年,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工作中,发现贵定县域存在废弃农膜及农药包装废旧物未及时回收的情况。
地膜是农业重要生产资料。但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使用农用地膜不及时回收的情况,农膜被埋入土壤后,在自然界中很难分解,且对土壤结构和肥力形成极大破坏,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产生消极影响,极易导致农作物减产,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导致环境污染和土壤污染。
为有效解决县域乡镇田地内废旧农膜污染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走访、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参与到农田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切实改善农业源污染突出问题。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向农户发放《农田残膜回收倡议书》1000余份,并出台了《贵定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贵定县废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在全县95个行政村均设置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桶,并开展培训讲座,田间农膜及时回收,农膜污染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城市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在履职过程中,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贵定县某建材公司经营的采石场,存在生产场地露天堆放成品砂石、矿山开采和砂石加工区域无防扬尘措施、无尘化大棚垮塌未拆除、清理或重建、大棚加工区域外围树木有粉尘覆盖等问题。贵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督促某建材公司进行无尘化大棚建设、进场运输车辆冲洗水池的建设,采石场主要进出道路硬化及生产区域的绿化建设及采石场生产区域的雨水沟渠建设等,并对原垮塌的无尘化生产大棚完成拆除和清理,生产区堆放的砂石料全部覆盖防尘网。经过治理,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为采石场的环境整治做好规范。
聚焦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
2023年3月,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贵定县某镇存在违法倾倒、焚烧垃圾的情况,倾倒、焚烧垃圾地点位于河岸边空地,垃圾周围苍蝇乱飞、臭味弥漫,人行道旁的路灯和树木在垃圾焚烧过程中被损坏。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全面调查取证,依法向某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全面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同年5月,某镇对涉案区域堆放垃圾进行全面整改,清理垃圾50余吨。
凝聚监督合力 提升监督质效
为补足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专业知识领域的短板,更好地汇集公益诉讼“最强外脑”,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利益受损突出问题,与行政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构建多方联动、全域治理、齐抓共管的生态多元保护格局,共同关心公益、保护公益,提升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
据悉,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与法院、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3个协作机制,聘任了8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共招募来自各行各业的“益心为公”志愿者26名。
下一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耕细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守护美好生态环境,以法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