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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大
用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
鸟瞰寨沙侗寨。(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梵净山实景。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贵州生态日”巡河活动期间进行增殖放流。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 记者 喻玉 冉龙飞
  2016年8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贵州省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制定并审议通过若干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以法治力量护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7年4月28日,通过《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
  2018年8月30日,通过《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
  2019年6月27日,通过《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30日,通过《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2021年10月29日,通过《铜仁古城保护条例》;
  2022年8月31日,通过《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
  2022年10月29日,通过《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
  ……
  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打好生态牌。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把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制定出台多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用法治力量描绘绿水青山画卷。
  立法 聚焦生态环境
  2023年2月27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2023年铜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展示“绿色成绩单”:生态环境稳中向好。铜仁荣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国家森林乡村23个。梵净山国家公园获批创建,中国·梵净山生态养生指数同比增长9.7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75%。黔东大地山水画轴上,绿色底色更靓,生态颜值更佳。
  8月10日,记者漫步锦江河畔,深切感受锦江生态之美。
  “现在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天蓝水清地绿,空气特别干净,我最喜欢和朋友坐在河边聊家常。”在此生活的李阿姨由衷感慨。
  湛蓝天空,白云飘浮,锦江沿岸,知了声声。沿江栈道上,群众有的下棋,有的垂钓,有的跳舞。一幅生机盎然的绿水画卷徐徐展开。
  良好的生态环境背后,有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一份贡献。
  2011年10月,铜仁撤地建市。2015年,铜仁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实践与探索,在推进精细化立法上下功夫,在务实管用有特色上做文章,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精准选题。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优先选取与该市发展战略契合度最高的立法项目,注重发展需要、群众期盼、铜仁特色。
  2016年2月,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启动《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同年,制定《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工作也提上议事日程。
  为让地方性法规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察实情、听民意、集民智贯穿到法规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审议每一个环节,精雕细琢,反复锤炼。
  “法规起草之初,起草组数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详实掌握保护一山一水的第一手资料,召开各种层面座谈会300余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法规草案拟出后,我们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50余轮次,收到意见2000余条,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被有效吸收,转化为立法成果。”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立法过程中,铜仁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立法调研、起草、修改等工作,准确把握立法方向;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协商立法、市县联动立法等机制,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和利益相关者等群体以座谈会、协商会、论证会等方式有序参与立法征求意见、论证;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参与立法调研、审议,较好地发挥了“改稿员、直通车”作用。
  此外,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精心设计法规内容,为绿色发展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的制定综合考虑山体区域位置、历史文化价值、生态功能、自然景观等因素,创制性设置了中心城区山体分级保护制度,为缓解中心城区“热岛效应”,守护“城市绿肺”,留住山水园林城市特色提供了法治保障;《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围绕大江沿岸建设规划、村寨建设、生态景观、农业产业、慢行绿道管理、河道生态流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制度设计,以法治方式推动大江沿岸建成山水相依、景田相望、农旅相生、文产相融的美丽乡村生态景观带。
  2022年12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时批准通过了这两部条例。
  创新 突出地方特色
  2016年8月,贵州省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2022年12月,铜仁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奋力开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新未来”的号召。铜仁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积极响应,以制度建设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把绿色发展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过程中,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最严”生态法治观的引领作用,针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最严的法规制度守护绿水青山。
  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敢于开展创制性立法,使地方立法突出本地的个性、特殊性和差异性,创造性地解决本地存在的特殊问题,更接地气、更有生命力。
  锦江是铜仁的母亲河。为保护锦江流域生态环境,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审议通过《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针对锦江流域河流沿岸规划建设无序、工业污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矿山污染、废旧物回收场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创设了具有“铜仁特色”的禁止条款,创造性地设置了“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河岸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为江口县德旺乡至碧江区漾头镇河段、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半坡台至江口县太平河汇入锦江干流河段、松桃苗族自治县寨英镇至碧江区铜岩河段、万山区挞扒洞至锦江干流汇入口河段及其汇水区域,其他均为一般保护区。
  锦江流域重点保护区河段两岸外侧各400米、一般保护区河段两岸外侧各200米的区域确定为“河岸保护区”。河岸外侧距离以地表外延进行测量,有堤防的以堤岸外侧为起算点,无堤防的以自然河岸外侧为起算点。
  “河岸保护区”的设置在全国已有河流保护的地方立法中属首创。
  在《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中,针对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已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这些特别法规定的区域,按照依法立法的原则,对比研究上位规定,创制性地将梵净山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进行分区保护,设置的禁止或者限制规定既与相关法律法规完全一致,又在关键处严于上位法的规定。
  其中,针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原有居民建房难”问题,提出了既保护生态环境又要解决原有居民建房的合理制度,即编制梵净山二、三级保护区内的村寨规划,应当预留原有居民住宅用地。法规作出这些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与特色。
  这两部法规的施行,有针对性地解决锦江流域和梵净山较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监督制度 “带电长牙”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聚焦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探索建立专项监督组织保障、工作联动、跟踪问效机制,有效助推生态文明发展。
  为让制度执行落实中真正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2018年,在《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铜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开单督办”,保证法规刚性实施,“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21年9月,深入梵净山一、二、三级保护区及梵净山管理机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梵净山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报告显示,自《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铜仁市人民政府、梵净山所在的县乡人民政府、梵净山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做了大量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存在规划较为滞后、管理力量不够、管理制度不全等问题。
  这是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用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
  为守护好这片蓝天碧水,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与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做足了绿色发展文章,绿色生态名片越擦越亮。
  铜仁市荣获“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称号;梵净山入选“中国天然氧吧”;江口县太平镇被授予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法治护航。
  保护 出台地方法规
  “被告陈某平在该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人民币60952.08元……”2022年3月25日,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陈某平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梵净山金顶摩崖刻字)一案。
  2021年7月11日下午4点,被告陈某平在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划“丽水陈国”字样。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告的刻画行为不仅对“梵净山金顶摩崖”造成了损害,视频被上传“抖音”短视频平台后,被网络视频平台、新闻媒体转发报道,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
  梵净山不仅是国家5A级景区,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8年7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被告陈某平在梵净山金顶刻字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贵州省旅游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权益。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平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
  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诉陈某平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和“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贵州日报》等全国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贵州法治报》(原《法制生活报》)报道《男子在梵净山刻划4个字一审被判赔偿12万余元》,获评第38届(2022年度)贵州新闻奖二等奖。此案例的判决及相关报道,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系列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成为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
  “从数据上看,梵净山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得以保持,动植物物种本底数据从4000多种增加到7154种,形成了山、水、林、草、田和动植物相互交融的多样化生态环境。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铜仁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说。
  生态环境保护要久久为功。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实际,依法履职,砥砺前行,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奋力谱写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新未来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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