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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检察院 制发检察建议 保护自然资源
  本报讯(记者 席忞禾 实习生 田宗仁)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自然资源局书面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强监管出措施、依法加强行政监管执法、建机制找方法、推动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多宣传出亮点,促进营造知法守法氛围的检察建议。此外,该院还根据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特点,经过多种方式协商,与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刑衔接的工作办法》,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办案有效衔接,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
  据了解,此前,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三人涉嫌危险作业案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多地存在村民盗采矿石倒卖牟利现象,在盗采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自身及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危险。为促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提升执法监管质效,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自然资源局书面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难点问题,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通过检察办案融入社会治理格局,这是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要求。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该区自然资源局沟通,通过案件线索移送、业务座谈等方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共同促进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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