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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冒名犯罪 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还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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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冒名犯罪 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还清白
本报讯(通讯员 刘洁琼)近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向申诉人龙某琴送去了裁定书。龙某琴感慨万千,她不明不白背负了16年刑事犯罪记录,经过检察机关的积极履职,现在终于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
2007年8月1日,对37岁的家庭主妇龙某琴来说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就在这一天,同乡人龙某燕因贩卖毒品罪被抓获后,正以龙某琴的名字和身份信息对罪行供认不讳。2009年龙某琴送女儿去北京上大学,在住宿的酒店被公安机关作为重点人员进行盘查。直至此时,其被他人冒用信息服刑的事情浮出水面,龙某琴方得知自己竟是有犯罪前科的人。此后,龙某琴的生活陆续因此受到诸多影响,出行被盘查、找工作被拒绝、子女入党政审被影响。为了恢复正常生活,她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
今年6月,龙某琴来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申请,向控告申诉部门的检察官反映了自己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依法纠正刑事判决中的错误。
10多年前的判决,被告人也早已服刑完毕,如何能证实龙某琴系被冒用身份信息呢?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检察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依法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查阅卷宗。经过翻找当年办案卷宗,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确实不像申诉人龙某琴。检察官随即调阅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资料,发现2021年龙某燕曾作了一份指纹鉴定,经与16年前讯问笔录上的指纹进行比对,证实了嫌疑人确为龙某燕而非龙某琴。同时,通过对龙某燕进行询问,其承认当年因为不想留下前科记录,趁着与同村的龙某琴接触之机默默记下了对方的身份信息,并在犯罪被抓获的时候冒用了龙某琴的名字。
检察机关经核查后认为龙某琴确系身份被冒用,原生效刑事判决存在错误。依据法律规定,该院向法院移交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出具了对原判决身份信息进行修正的裁定书。至此,多年背负着犯罪记录的龙某琴终于恢复清白。今年7月底,由于龙某琴身体不好且路途遥远,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这一份迟来的裁定书亲自送到了龙某琴手上。为彻底消除影响,检察官还耐心指导龙某琴如何申请更正犯罪信息记录。同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可以向龙某燕提起民事诉讼等。
据悉,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从收到申诉、查清真相、纠正错误,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难题的体现,检察官积极履职,获得了申诉人龙某琴的认可,10多年的不满情绪因此画上了句号。
检察官提醒: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自己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信用卡等,以防被犯罪分子盗用。如遇到被冒用身份信息的情况,可以及时联系派出所、法院、检察院或相关单位更正,以防给自己后续的生活带来更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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