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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有爱”助“无碍” 让残障人士安心出行
本报讯(通讯员 杨明 程莹)近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该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鼓场街道辖区内存在部分出租车驾驶员拒载残障人士现象。该院“金”益求精办案团队随即结合“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专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对辖区残障人士数量、残障人交通领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4家巡游出租车经营公司驾驶员被投诉处理情况、职能部门日常执法检查情况等开展了调查,发现部分驾驶员存在被乘客投诉拒载、不文明用语、不规范操作、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8月1日,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经请示上级检察院批复同意后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日召开公开听证会,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司法领域专家等意见建议,与县残联、县交通局等部门充分沟通,明晰监管职责,凝聚合力促问题整改。
听证会上,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立即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线索排查,经查实确有存在侵犯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各部门之间将立即着手建立双向协作机制,在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方面形成常态化沟通交流,充分保障残障人士交通领域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持续跟踪监督,在职能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后,及时研判整改落实效果,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回头看”等方式做好“后半篇文章”,推进文明交通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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