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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来信”背后的检察温度
■通讯员 肖家云 记者 罗翔
  开栏的话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宣传检察机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进展成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在黔南州走深走实,即日起,贵州法治报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结合省检察院“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有关要求,开设“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专栏。检察官变身讲述者,讲述工作中“为民办实事”的温情故事,用身边的案件、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有细节、有温度,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有效地感知检察工作,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在今天的“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专栏中,来自罗甸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王雪讲述了她办理一起盗窃案的过程。在这起案件中,她既是理性的检察官,又是感性的母亲,想到犯罪嫌疑人入狱后,两个孩子无人照顾,双重身份叠加,双重情感交织,她意识到,不能就案办案,得为犯罪嫌疑人的孩子寻找新的适格监护人……
  “我现在已经开始全身心投入到新的改造环境中,接受法律对我的制裁,接受监狱对我的教育改造,好好服从管理,希望能最大限度争取获得减刑,能够早日走出监狱的大门,回到家人身边,履行一个男人应有的职责与担当,做个好丈夫、好父亲。”
  “告诉你一件事,不出遇外(意外)的话,过完年我就满三个表扬了,到时候就可以争取减刑了。”
  这是2021年9月和2022年10月李大强从都匀监狱寄给我的两封信的内容节选。
  每次打开这两封信,我都会想起曾经办理的那起盗窃案,以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两个孩子。在该案中,我审阅了10卷案件卷宗,多次往返罗甸、平塘、贵阳市白云区三地,为因李大强犯罪而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小丽和小海寻找适格监护人,帮助李大强解除顾虑,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从宽量刑。
  “不能就案办案。”我知道,虽然法律是冰冷的,但我们检察官的心是应该热的。在办案中,我回到母亲这个身份,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和立场上思考问题,找准犯罪嫌疑人的“心结”,既考虑“法理”又考虑“情理”,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当成办案终点。
   寻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适格监护人
  2020年8至9月,李大强夫妻从平塘县流窜到罗甸县边阳、龙坪、红水河等地多次夜间作案,盗窃各类规格道路标志牌394块,案值接近12万余元,盗窃数额巨大,公安机关多警种协作,耗时一个月予以侦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通过审查逮捕后提出补充侦查提纲材料的完善,定罪量刑并不难。
  李大强夫妻愿意陈述事实,但是在谈及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时却左顾右盼,拒不签署。依照“提审—结合证据认定事实—做认罪认罚释法说理—起诉”程序,虽然案件可以直接流程化办理,但我认为不能那么做。通过提审,我了解到,原来李大强还有两个孩子,他心里有顾虑,如果自己入狱了,两个孩子就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他们的生活与学习怎么办?
  带着李大强的顾虑,我出发前往平塘、贵阳等地,开始为小丽和小海找“新家”。
  我首先想到的是李大强和邵小翠在平塘县的家,在距离罗甸县城60多公里的一个小村庄里。“家里肯定还有外公外婆或其他亲人在。”出发前我们先入为主,以为只不过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家访,等把情况搞清楚了,从法律的层面明确了两个孩子的适格监护人,并叮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做好关照就够了,结果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那是一个“N次方家庭”。李大强与邵小翠系再婚,两个孩子都不是邵小翠亲生,姐姐小丽是李大强与第一任妻子所生,弟弟小海则是李大强与第二任妻子所生。李大强原系贵阳市白云区人,与邵小翠结婚后就带着小丽和小海一起来到平塘县,与邵小翠共同生活。
  与他们一家共同生活的还有两个孩子的外公,尽管并非孩子的亲外公,我们仍然认为,如果李大强夫妻入狱,老人可以作为适格监护人承担照料孩子的重任。
  “肯定不行,老人已经70多岁,并非邵小翠的亲生父亲,身有残疾,是精准脱贫建档立卡户。”经过向村委会干部和邻居了解并评估,我们发现,从法律层面无法将老人明确为两个孩子的适格监护人,而且他也不具备长期抚养两个未成年人的能力。此外,经我们向平塘县民政局了解,小丽和小海系贵阳市白云区户口,平塘县民政部门不能向他们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想解决问题,就要前往小丽和小海的户口所在地。因此,我们只得跑到200公里外的贵阳市白云区某某镇。
  我首先想到的是小丽和小海的亲生母亲,但是经反复查找,没有一点头绪。之后我又连续前往贵阳几次,经多方协调,我们终于找到两个孩子的四爷爷李某。李某家庭经济宽裕,表示愿意做他们的监护人。
  随后,我又联系了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贵阳市白云区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当地民政部门同意,按每月1200元/人的标准给小丽和小海每人发放生活补贴。同时通过当地民政局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到接收学校,两个孩子顺利转学到白云区就读。
  “小案深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安排好小丽和小海的生活、入学和生活补贴等事宜,案件还得继续办理。我带着孩子们的照片第一时间赶到看守所,决定用这张照片解除李大强的心理防线。
  果然,解决了后顾之忧,李大强的“心结”也解开了,提审变得非常顺利。他没有再犹豫,在认罪认罚具结书和委托监护同意书上签了字。
  “我认罪,我接受法律的制裁,以后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孩子身边。”“感谢检察官,虽然我犯了法,国家没有放弃我们,大家都在帮助我和我的孩子。”
  一些像李大强这样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不懂法,不知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作为承办检察官,我们要使审判方、被告人和辩护人对量刑建议的合理性、可接受性等都能达成一致意见,提升量刑建议质量与效果,守好公平正义底线,防止事后因量刑不当引发上诉、抗诉以及程序回转等问题,从根上减少诉累。
  经开庭审理,李大强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罚金3万元,邵小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二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再上诉。
  案件宣判后,我再次来到贵阳市白云区,对小丽和小海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面对面倾听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并为他们送上了玩具、慰问品。在小丽和小海的新家,我看到他们的生活都得到了保障。在当地学校,我了解到他们学习认真,与同学相处融洽,各方面表现都很好。小丽喜欢画画,还得了班级美术比赛一等奖。
  为了让李大强安心改造,遵从孩子意愿,我和民政局联系了司法部门,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安排李大强与孩子们会见。在视频里,李大强笑了,小丽和小海笑了,我也跟着笑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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