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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上门听证暖民心 检察办案显温情
  本报讯(通讯员 陈劲松 邹露林)“老人家,我们是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考虑到您已70多岁,腿脚也不是很方便,在受理您的信访后,我们今天是来您家中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的。”近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群众周某家中,通过公开听证,零距离释法说理,厘清当事人诉求,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感受到检察温度。听证会邀请了律师、社区群众等代表参与听证评议。
  据悉,周某已年过七旬,因其对与王某某的民事纠纷案件判决不服,于2015年起对该案不断起诉、上诉、申请再审、申诉,如此循环往复,均未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周某于2023年到检察机关信访。为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当地,考虑到周某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进周某家中开展公开听证工作。
  听证会上,周某陈述了申请的事项及理由,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情况,并针对周某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两名听证员在听取案情后也进行提问并发表听证意见,此次公开听证会,得到了周某的肯定和赞誉。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回应人民关切的有力举措,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有利于把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承诺落到实处。下一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办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积极探索多元化公开审查形式,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的理念,针对信访人年老体弱或身患残疾、出行不便等情况,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公开听证,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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