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院开展联防巡护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龙钰)7月20日,聚焦贵州荔波、广西环江两地“山水相依、生态相连”的自然生态环境特点,荔波县人民法院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开展贵州茂兰—广西木论两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活动。
两地法院与两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参观了宣教馆、动物展示馆、兰科植物展示馆,了解保护区内特有的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
随后,一行人参观了环江法院的庭院文化墙、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党建活动中心、家事法庭、科技审判庭等场所,并召开广西木论—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上,两地法院与两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中心与会人员就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工作依次发言。两地法院从实际工作出发,就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交流研讨机制、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诉源治理工作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
据悉,贵州荔波县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广西环江自治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壤连片,共同构成了地球上同纬度地区唯一幸存的、连片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喀斯特森林生态系统,包含众多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分别于2007年、2014年被列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
2022年10月,两地法院共同签署了《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拉开了两地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的帷幕,之后双方深入推进两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落实落细,通过强化环资审判、跨区共治、协同联动,共同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协同共治的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
环江自治县人民法院表示,希望深化新一轮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探索完善更多体制机制,推动两地合作巩固前缘、再谱高质量发展新篇。
荔波县人民法院表示,两地法院将进一步携手联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环境资源司法守护,深化跨省司法协作,加强环资审判交流,共同守护好世界自然遗产。
下一步,荔波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方面紧紧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任务,加大对辖区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破坏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断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将环资审判工作做好做优;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司法保护协作,推进贵州荔波—广西环江两地司法保护协作深度融合,提升司法保护水平,确保协作机制落地见效,为推动新时代环资审判高质量发展,展现法院更强担当和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