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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法检两院联动为民解忧化积案
  本报讯(记者 罗华)“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对我的申诉这么重视,给我解决问题,我长达25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申诉人孙某在与贵州某国有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激动地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道谢。
  今年2月14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孙某与贵州某国有企业民事执行申诉案。承办检察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调阅了该案的执行卷宗。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该执行案案情复杂,涉及贵阳市云岩区、安顺市平坝区两家法院执行贵州某国有企业,且年代久远,需要追溯到1997年。
  1994年,孙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脑外伤致使其精神重度残疾。经历次诉讼,1997年终审判决生效后,孙某于1997年起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安顺市平坝区管辖,云岩区人民法院遂全案委托平坝区人民法院执行。但该案年代久远,涉及两个法院多名法官分段执行,承办人有的退休、有的调离岗位或调离法院工作,执行情况不清晰,加之企业因会计凭证保存期限已超20年,致使无法查找被执行情况,无法确认被执行了多少执行款,还有多少赔偿款未执行到位。
  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的愁事难事,承办检察官历时4个月,奔波于平坝区人民法院、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及贵州某国有企业调查取证。
  经查证梳理,终于将案件的执行情况梳理清晰。
  为有效化解纠纷,解除申诉人心结,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依托与云岩区人民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检法联动,协同开展和解工作。今年7月3日,云岩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孙某民事执行申诉案,邀请云岩区人民法院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到检察院座谈。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逐一解答,最终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承诺尽快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不断强化检察和解工作,以更实的工作效果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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