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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法院部门联动聚合力 巡回审判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 龚军师 林丽)近日,石阡县人民法院走进石阡县中坝街道河东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0年,王某(女)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好,性格不和,常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发生言语辱骂乃至吵打,王某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都因刘某情绪偏激愤而撤诉。今年4月,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承办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对双方之前离婚诉讼的关联案件进行了查阅,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多次到当事人所在地了解、调查,耐心疏导刘某的情绪,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组织调解。几次接触下来,刘某态度仍很偏激,暴露出自杀和自残想法。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认为本案极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风险,随即向石阡县委政法委报送了《民事纠纷线索报告单》,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该案件的特殊性,受到石阡县委政法委和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石阡县委政法委成立矛盾纠纷化解专班,由石阡县人民法院主导,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纪委、街道党工委以及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村支两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了详细的审理该案及善后的风险隐患处置方案。
  为提高庭审服务效率,6月14日,石阡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石阡县中坝街道河东村委会,巡回法庭以人为本,承办法官从法律、政策及人情等多角度对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和特邀部门代表的温情劝导下,双方就离婚、小孩抚养及财产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石阡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原则,及时掌握各类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动态信息,把握主动权,不断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统筹抓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建和谐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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