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工作人员对猪圈进行测量。 ■ 记者 龙立琼 整理
我叫孙兴旭,是湄潭县人民法院永兴人民法庭负责人。我是一名出生于本地农村的基层法官,虽然年龄不大,但从小生活的环境让我非常清楚解决农村邻里纠纷的关键所在。这些纠纷有时候不是钱可以解决的,双方当事人在乎的就是心里的一口气,俗话说“千金难买我愿意”。
去年秋天,我收到了永兴桥村村民王某永诉王某明一案。经过走访调查,我了解到,王某永与王某明为同胞兄弟,因王某永未经许可,擅自在争议的王某明猪圈楼上修建了约9平方米的房屋,王某明气愤之下将王某永擅自修建的房屋部分毁坏,又生新的矛盾。因协商未果,王某永一纸诉状,将王某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就个案而言,这个处理起来很简单,王某明给王某永造成的损害自行赔偿,王某永侵占王某明的地方自行拆除就行了。但是这样一来给王某永造成的损失就更大,修建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加之30年间两兄弟因性格不和与生活琐事,矛盾不断,还曾因父母赡养问题及其他家庭矛盾几度对簿公堂,相互积怨甚深。这次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双方矛盾更加激化。
我接手案子后,经过综合研判,判断本案的关键不是侵占房屋,而是两兄弟30多年来内心的隔阂,想要达成诉前调解必须要从两个家庭的心结入手,从法理解释、感情疏导、责任划分等三个方面出发,为两个家庭“顺顺气”。
在明确思路后,我决定联合当地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多方了解双方家庭成员情况,打开两兄弟的心结,实现本案的彻底了结。
然而,在最初接触时,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异常尖锐,甚至有过激行为,因为该纠纷经过村居、综治办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未果,所以王某明对调解人员非常抵触,多次拒绝沟通,态度也很强硬,坚决要求王某永将侵占的房屋拆除,如果不处理好,将要和王某永对峙到底,这更加加重了调解难度。
但我与调解员多次商量后,决定到王某明家再次沟通,首先去与他拉家常,耐心听他讲述30年来双方的恩恩怨怨,经过长达数小时的倾听,了解到现在王某明家子女均在外面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不是钱的问题,只要心里说不服他,调解是不可能成功的。经过多次耐心走访交谈,逐渐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在交谈过程中,我发现什么人的话他都不听,只有他儿子的话才有用。通过多方打听,发现其儿子与我系校友,于是我决定从其儿子身上开始做思想工作,经过与其儿子长达数小时的电话沟通,王某明儿子也不希望父母为这一点小事成为心头常牵挂的烦心事,愿意给其父母做工作,希望法庭将父辈的恩恩怨怨调解好,让其父母开开心心安度晚年。
通过半年的努力,10余次的上门走访,以及王某明儿子的劝导,终于让双方打开心扉,两兄弟30余年来第一次说出了心里话,将本案从针尖对麦芒的对峙转变为握手言和,王某永愿意主动向王某明道歉,并自愿向王某明当庭兑现1.3万元补偿款,王某明也欣然接受王某永的道歉及补偿款。随后,两兄弟邀请法庭工作人员对其争议的猪圈进行测量并现场分配。
我代表法庭在现场测量过程中,还邀请了人大代表进行现场监督与见证。至此,30年的宿怨消融,两兄弟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临走时,王某明对我说:“我也没想到能得到圆满解决,等儿子回来后一定邀请你去家里吃饭!”
作为基层法官,以个案化解为契机,透过个案纠纷表象,直接着力于深层次矛盾化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人和。当然,这一过程,注定充满艰辛。但常怀为民服务的滚烫之心,去消冰融雪,久久为功,最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亦正是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应有之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