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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检察院上门听证释法理解民忧化心结
上门听证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阎金)“检察机关确实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消除疑虑,我们理解了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缘由,对检察工作非常满意。”近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到龙里县比孟村开展上门听证后,当地群众这样说道。
  据了解,6月28日,罗某某等3人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反映,称比孟村坪上组组长伍某某任组长期间账目不明,用他父亲的户头来办林权证,虽未分到他家的集体荒山,他却找一些非本寨的人来签字捺手印,证明林地属于他,并伪造印章获取林地款20多万元。当地公安机关以诈骗罪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只有吴某某供述及其兄弟证言,不能形成证据链,难以准确认定诈骗金额,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罗某某等人不服提出申诉。
  经控申部门审查,该案还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但为解群众心中疑惑,减少群众诉累,承办检察官决定上门开展听证,为群众答疑解惑,促进矛盾化解。
  听证会由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组织,邀请原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和3名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村民代表表达他们的诉求。针对村民的提问,承办检察官一一作了释法说理,并最终得到村民们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上门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法、理、情不同角度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及时化解了当事人因不了解诉讼制度和程序而对诉讼行为产生的误解。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予受理决定,建议检察院督促侦查机关快速有效的收集证据,将违法犯罪之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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