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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两级法院:
深化党建联建助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 通讯员 孟锦雄 记者 罗翔
  “姑娘嫁出去若干年了,现在家里的土地被征收了,回来分钱,还不止一两个,这样的问题目前在我们村里比较突出。”
  “我们社区目前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比较突出,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这些在法院都是最常见的纠纷,我们正在推广示范性诉讼,可以根据示范性裁判的结果,去解决相似的矛盾。”
  …………
  这是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与基层法院、村居党组织开展党建联建的时候,讨论到的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党建联建是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构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县(市)法院党支部—村(居)党支部”的三级组织架构,通过联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效促进联合体内各党支部组织融合、工作融合、情感融合,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村里都是熟人,谁家里有什么事我们都是清楚的,我们也在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把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也写进了村规民约,从制度上规范村民行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与惠水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惠水县摆金镇摆金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共促活动,一村干部说道。
  党建联建,不仅是党组织活动,也是一次次调研。近年来,根据在党建联建活动中了解到的情况,黔南州两级法院积极介入,能动司法,推动乡村涵养法治精神,助力乡村治理。独山县人民法院麻尾法庭积极与广西南丹六寨法庭党支部建立党建联建、司法联建协作机制,互相聘任人民调解员,实现两省、自治区司法便民零距离,有效解决了跨省区诉源治理工作的难题,成效显著。同时,该院通过结对共建共促活动已指导独山县43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群众心中,探索德治、法治、自治相统一的乡村基层治理模式,营造安定和谐有序的乡村法治环境。
  越来越多的基层党组织,在互联共建中促发展。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注重与农村党支部开展“双联双促”工作,常态化利用春节、“七一”等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离任村干部。详细了解他们生产生活、家庭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走访慰问驻村干部,详细了解驻村干部工作、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在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大显身手,不断提升驻村帮扶实效。截至6月30日,该支部到驻村帮扶联系村开展工作共8次,为群众实质性化解了许多难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罗甸县人民法院充分结合“广西—贵州”红水河交界区域特殊区位特点,开展广西乐业与贵州望谟、罗甸“两省三县”法院党组织跨区域联建共建活动,将跨区域党建“联建共建”与司法审判业务相结合,以党的建设实际成效加快推动法治建设步伐,开创“两省三县”法院基层党组织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交界处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优质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黔南州两级法院按照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法院职能特点,立足党委中心工作大局,瞄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找准与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结合点,以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活动常态化为契机,以党组织结对共建为抓手,探索通过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党建联建方式聚合资源,协同参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工作,释放出“1+1>2”的叠加效应,切实以“小切口”推进绘就基层治理“同心圆”,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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