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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
■徐超 杨军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具有风向标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必须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脑子特别清醒、眼睛特别明亮、立场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统筹开展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思维,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树牢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意识,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职权用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融合起来,同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自己所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多思多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严格对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自觉用法治给职权定规矩、划界限,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牢固树立人民中心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把坚持走好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呼声,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发展稳定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提升思维能力、运用法治方式,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法治专业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善于从党和人民的立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从繁杂问题中把握事物的规律性、从苗头问题中发现事物的趋势性、从偶然问题中认识事物的必然性,提升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本领。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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