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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检察院 “三举措”提升驻所检察工作质效
  本报讯(通讯员 俞懿烘)今年以来,榕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办案为中心,多措并举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保障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有序进行,维护了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依法履职,发挥“前哨”作用。榕江县驻所检察室派驻检察干警每周深入监管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开启检察官信箱,定期与被监管人进行个别谈话,开展心理疏导、提供法律咨询,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同时,采取监控视频巡查等方式,全力监督排查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今年以来,该院针对看守所羁押期限管理规定落实不严格、混关混押、留所服刑等问题,及时向榕江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4份,均已得到整改回复。
  能动履职,借助“外脑”优势。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中,特邀人民监督员、消防救援专业人员、疾控中心防疫专家,协助开展看守所内医疗、食品、消防等专业事项的监督工作,对监管安全、生产生活等设施进行检察,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点,及时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今年6月,在为期5天的看守所“巡回”检察中,该院根据专家检查意见,结合日常检察,对榕江县看守所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已整改回复,极大地提升了检察监督的精准性。
  融合履职,形成“联动”合力。该院驻所检察干警敏于发现其他检察业务问题线索,促进了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提升。今年以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在开展工作中发现,榕江县看守所存在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混关混押等问题,通过系统排查,梳理出案件线索5件,并及时移送该院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更好地实现了检察履职各环节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运转高效、协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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